环卫受贿窝案六名官员落马
石景山门头沟环卫系统多名官员涉嫌受贿;两名涉嫌行贿者已移交起诉
本报讯 (记者田北北)一封匿名举报信,牵出了石景山区环卫中心原纪委书记董某、门头沟区环卫中心原主任王某等6名官员涉嫌受贿的案件。
日前,董某等6人及2名行贿者,分别涉嫌受贿、行贿被石景山检察院移交起诉、批捕或取保候审。
举报信直指纪委书记
4月初,石景山检察院接到一封匿名举报信,举报石景山区环卫中心原纪委书记董某受贿9.6万元,行贿者是某装饰公司负责人靳某。
反贪人员决定先从外围入手进行调查。
4月8日,反贪人员请来石景山区环卫中心基建科原科长闫某了解董某的情况。让反贪人员没想到的是,闫某以为自己受贿的事败露,交代了自己曾经接受靳某3万余元的受贿事实。
靳某涉嫌行贿被控制,交代曾向石景山区环卫中心原纪委书记董某行贿。
董某到案后交代,天津一制品厂厂长田某曾向其行贿。
行贿人家中查出“送钱记录”
4月22日,田某被控制。
反贪人员在田某的业务单据中,查到门头沟区环卫中心原主任兼党委副书记王某收受9.6万余元、门头沟区环卫中心原副主任刘某收受5.85万元、门头沟区环卫中心原业务科长兼工程组长张某收受10.5万元、门头沟区环卫中心二队原队长禹某在女儿结婚期间收受礼金9.3万余元的记录。
随后,王某4人被控制。
窝案更多内幕暂不公布
目前,董某、刘某、张某、禹某因涉嫌受贿,田某、靳某涉嫌行贿被移送起诉,闫某被取保,王某涉嫌受贿被逮捕。
检察官称,石景山、门头沟环卫系统受贿窝案的侦查工作还在继续,据现有的线索和已掌握的事实,还有更多触目惊心的内幕,因涉及侦查暂不能对外公布。
■ 案情
纪委书记作报告:廉政方面别出事
检察官介绍,石景山区环卫中心原纪委书记董某接受调查时,办案人员在他的办公室发现一本记事本,董某在上面详细记着有关贪污受贿的法律规定。
据介绍,他曾在一次党风廉政会上说:“希望同志们在我任纪委书记期间,党风廉政方面不出问题,这是对我工作最大的支持。”
据了解,董某今年58岁,是这起受贿窝案中年龄最大的,曾任环卫中心副主任,主管基建和设备采购。此间,他利用职务之便把公厕兴建及改造的工程,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收受贿赂。
面对检察官 主任问“谁惹事了”
当检察官出现在门头沟区环卫中心原主任兼党委副书记王某家中时,王某向检察官询问:“我们单位谁又给我惹事了?”,并像平日里给下属发烟一样,随手给检察官递上一根中华烟。
在随后的审讯中,王某仍然官气十足,拒不承认自己的受贿问题。但后来还是交代了自己涉嫌受贿近10万元的事实。
检察官介绍,因家庭贫困,王某16岁就接了父亲的班进环卫局,做了一名垃圾装车工,后来凭借自己努力一步步地走上环卫中心的领导岗位。
环卫领导收钱“各有各道”
据检方介绍,刘某在任门头沟区环卫中心副主任时,主管公厕、道路的保洁,每年费用在1200万元左右。为了能承包下这些工作,保洁公司就要给刘某送钱。
而业务科长张某,为自己和亲戚各开了一家保洁公司。他妻妹的公司要购买垃圾清运车,张某向一个客户借了6.5万元。后来张某还钱给客户时,客户却把欠条撕了。因为该客户正在托张某承包一个工程,虽然工程没承包下来,但客户很明白,张某有利用价值,这点钱不算事。
禹某是原环卫二队队长,环卫车辆、设备的维护都由他说了算。去年9月,禹某的女儿结婚前,一些负责维护设备的客户们纷纷登门送礼,禹某收礼金9.3万余元。
■ 指控
检方指控:
●石景山区环卫中心原纪委书记董某,涉嫌受贿9.6万元
●门头沟区环卫中心原主任兼党委副书记王某涉嫌受贿10万元
●门头沟区环卫中心原副主任刘某涉嫌受贿5.85万元
●门头沟区环卫中心原业务科长兼工程组长张某涉嫌受贿10.5万元
●门头沟区环卫中心二队原队长兼书记禹某涉嫌受贿9.3万余元
●某装饰公司负责人靳某、天津一制品厂厂长田某涉嫌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