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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重庆以上河段洪水期可通行3000吨级船舶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07日20:57
  中新网武汉8月7日电 (王取发 杨华林 徐金波)长江航道局7日宣布,从8月10日起,将洪水期长江重庆以上384公里航道由三级航道维护标准,提高到一级航道维护标准,维护水深由3.0米提升至3.7米,可通行3000吨级船舶。此举为长江航道局内部运行的服务于长江航运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长江上游重庆至宜宾段航道是川、滇、黔、渝地区水运物流的交通大动脉。自2005年开始,长江航道局分三期先后对该段航道进行了整治建设,达到国家三级航道标准,可满足1000吨级船舶常年昼夜通航。

  据长江航道局局长熊学斌介绍,随着长江上游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重庆、泸州、宜宾等沿江地区水上运输需求日益旺盛,沿江政府和港航企业迫切希望提高重庆至宜宾段航道的等级,以满足3000吨级船舶通航需要。长江航道局为了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主动作为,在前期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通过增设助航标志,优化航行线路,利用中洪水期水量较丰的自然条件,决定分时分段提高长江上游中、洪水期航道维护尺度,最大限度地提高船舶通过能力。

  根据长江航道航道局发布的维护方案,在每年5月至11月长江中、洪水期,将不同程度提高该河段的航道维护尺度。具体为,每年的5月和11月,执行3.2m×60m×600m的维护尺度;每年的6月和10月,宜宾至泸州段执行3.2m×60m×600m的维护尺度,泸州至重庆段执行3.5m×60m×600m的维护尺度;每年的7月、8月和9月,执行3.7m×80m×700m的维护尺度。分时分段提高航道维护尺度后,长江上游重庆至宜宾段航道在5、6、10、11月中水期实际已达到国家二级航道标准,2000吨级船舶可常年昼夜通航;在7、8、9月洪水期实际已达到国家一级航道标准,3000吨级船舶可常年昼夜通航。

  据悉,为确保航道维护等级提升后船舶航行的安全,航道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增设了52座航标,优化调整了313座航标位置,并计划分步骤对约10处碍航礁石进行清障疏浚。此外,还将更新一批大型航标和航道工作艇。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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