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臧献甫日前谈加强廉政建设 廉政是勤政的前提,勤政是廉政的目标或结果。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
廉政和勤政,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古人云: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从一定意义上讲,廉政是勤政的前提,勤政是廉政的目标或结果。不廉无以立身,不勤无以成事。一个干部能力再强,工作再勤奋,如果在廉政上出了问题,就丧失了根本;一个干部再廉洁,但庸庸碌碌、无所作为,必然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
在实际生活中,不廉和不勤往往是“孪生子”,一些腐败分子或因贪欲而丧失了工作上的进取之心,或因懒惰而贪恋物质上的享受。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
廉政与勤政,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达到的两个相互联系的重要目标。廉政建设搞好了,有利于广大干部发扬优良作风,规范从政行为,正确使用权力,为勤政建设提供动力支持;勤政建设搞好了,有利于广大干部形成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恪尽职守,转变作风,提高效率,陶冶情操,促进廉政建设。
我们一定要旗帜鲜明地鼓励创业者。明确一个导向:两袖清风、奋发有为的干部,是好干部;两袖清风、一事无成的干部,可能是好人,但一定不是称职的好干部。要形成一种风气,就是先干不争论,先试不议论,先做不评论,允许在探索中有失误,但不允许无所作为,要在干中积累经验,在干中完善提高。
要旗帜鲜明地保护干事者。干事就难免会有失误。要把改革发展中的失误与渎职失职、违纪违法区分开,正确把握,区别对待。对在改革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出现失误的干部,要帮助总结教训,支持其大胆工作;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要帮助澄清事实,坚决予以保护,对诬告陷害者坚决予以查处;对拉拉扯扯、造谣生事、拨弄是非、闹不团结的,要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要旗帜鲜明地惩治违纪违法者。对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惩治,绝不姑息。要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对重大案件深入剖析,认真查找制度、机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源头预防和治理的措施,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环境。 本报记者 陈杰整理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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