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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反腐责任意识 招远地税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8月11日07:29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要求,是新时期我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山东省招远市地税局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不断强化反腐倡廉责任主体责任意识。

  他们做到一是抓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着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该局每年都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反腐倡廉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单位和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督促将反腐倡廉建设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是落实责任制的重要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防止责任分解流于形式,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建立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为对任务分解后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落实,实行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有效督促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抓好分工任务的落实;三是规范责任考核。制定了责任考核操作办法,细化考核标准和分值,明确考核程序和要求,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打分,衡量和判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同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制度,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招远市地税局注重抓制度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该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管理体制,并对公开办税制度、岗位职责制度、票证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请销假管理制度等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补充,对促进全局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推进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了信访、案件查办、纠风等工作制度以及对人财物的监督管理制度,注重制度的超前性、创新性、操作性和实效性,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机制,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该局与100余户纳税人签订了《税企诚信廉政公约》,先后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及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会议,征询意见,收集情况,解决问题,不断改善服务环境和服务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招远市地税局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形成;增强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调动了各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有力地推动了招远市地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赵树明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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