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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鼓励举报环境违法 重大举报给予特别奖励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8月12日07:30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近日,《银川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率先在全区建立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

  据介绍,银川此次有奖举报范围锁定10类环境污染行为:小电镀、小冶炼、小塑料加工、土炼油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被国家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污染严重的;不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规范的排污口,或已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但不正常运行或弄虚作假的;未完成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任务,擅自恢复生产的:非法排放工业废水、废气,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的;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或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污染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的等。

  环境污染举报将采取实名制,银川市环保局将对投诉人的相关资料进行保密。举报可采取信件举报、电话举报、直接到银川市环保局举报投诉中心举报等方式,环保局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并接受举报。

  若举报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环保部门将依据实际情况对检举环境违法行为的第一举报人给予50元至500元的奖励。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或因及时举报防止了严重破坏环境事件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特别奖励。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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