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雪洁 本报讯 “医生总是刺激我,我为了报复,所以才偷医院”。24岁的河南人郑某因多次盗窃医院被检察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昨天上午,丰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被告人郑某采取溜门入室和钻窗入室的方式先后十次盗窃医院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物品,经鉴定,共计价值近15500元。因保安觉得被告人郑某可疑,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郑某抓获。
“我以前是做医疗器械销售的,到医院推销时,医生总是对我冷言冷语,还刺激我,我觉得很受伤害,所以去偷医院”,庭上,被告人郑某说道,“我认罪,我偷来的东西都放在家里,没有卖,我是为了报复,希望法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郑某的辩护人认为,鉴于本案的赃物已经找到,且郑某积极赔偿,认罪态度好,系初犯,希望法院对被告人郑某适用缓刑。针对郑某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认为,郑某盗窃次数多,数额巨大,无自首情节,不应适用缓刑。此案没有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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