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男子生意失败欠巨款诈骗亲兄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2010年08月20日03:01
  本报讯 (记者 陈霞 李冰洁 通讯员 刘刚)因做生意欠下巨款无力偿还,马建斌诈骗其兄所在公司200万投资款后,留下两张空头支票逃往外地。8月19日,马建斌因涉嫌诈骗罪在兰州中院开庭受审。庭审中,马建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行供认不讳。本案将定期宣判。

  现年36岁的马建斌是陕西绥德人,多年前,马建斌和其兄一起来兰发展,马建斌以倒卖钢材为生,其兄在一家投资公司做主管。在最初的几年中,马建斌生意颇为兴隆,但自2002年开始,生意开始走下坡,先后欠下他人货款600万元。2004年5月的一天,马建斌在与其兄聊天时,得知其兄所在公司正在寻求投资项目,便产生了骗钱还债的念头。接下来,马建斌多次找到兄长,编造自己钢材生意如何赚钱,业务网络如何稳固等等。其兄很快与公司签订了一份经营责任书,约定公司向马建斌的哥哥提供200万元作为钢材投资款,期限为4个月,期满后将本金、利润一同归还公司。之后,其兄将200万元支票交给马建斌。马建斌将该款全部用于还账。4个月后,马建斌的兄长依约索要本金和利润,马建斌先后两次给兄长出具了面额200万元的空头支票后便“人间蒸发”了。2008年,马建斌兄长被其所在的公司以侵占公司财务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2009年11月2日,此案正在调查期间,消失5年之久的马建斌走进了兰州市公安局自首。

  在当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马建斌涉嫌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虽有自首情节,但没有如实交代所犯罪行,属于认罪态度不好,应该严惩。马建斌的辩护律师提出,马建斌具有自首及自愿认罪情节,应予轻判。

  《兰州晨报》供稿 (来源: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廖恒)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