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吉林8月19日电记者任东杰通讯员杨春彦记者今天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超前预测研判遭受历史罕见特大洪水灾害后可能出现的诉讼高峰和复杂情况,组成专题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出台了《关于加强灾后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指导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司法应对措施。
该意见依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因洪水灾害产生的房屋租赁、房屋买卖、保险合同、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和涉灾工伤认定、拆迁安置、行政征用、卫生防疫等行政争议以及因灾害引起的诉讼标的物灭失、当事人无法参加诉讼、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特别是趁灾盗窃、抢劫、诈骗等刑事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司法原则提出了指导性处理意见。
据悉,自8月7日重灾区永吉县法院灾后恢复审判以来,吉林市两级法院已经处理涉灾纠纷百余起,大部分调解解决,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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