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阎志江作为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建立科学的行政执法评价机制重要方式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贵州省将发挥更大的作用。8月20日召开的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场会确定,今后全省将逐步扩大案卷评查范围,将行政检查、征收、征用、强制、裁决、给付、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案卷纳入评查范围,以达到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目的。
贵州省是于2006年7月开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几年来,通过对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等的评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及时纠正,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其他危害后果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进行了追究,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
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黄康生要求各级各部门把贯彻落实案卷评查工作制度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对缺乏安排部署导致落实不到位、应付检查走形式、评查中发现问题不处理、评查后不进行总结和通报情况的单位,限期整改。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