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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初级民政到现代民政是一个大趋势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8月23日10:29
  从初级民政转向现代民政既不可避免又极其复杂

  伴随着经济社会从初级发展进入科学发展阶段,中国的民政工作正在从初级民政转向现代民政。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同时又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说它不可避免是因为,我们不能让民政工作在理念思路、水平规模、总体布局、体制机制、支撑条件、城乡关系上,仍然停留在初级状况甚至非常初级的状况中,不能让与民生有关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配置的不均衡状况依然故我,停留在原有的非普惠性的低水平上,而无视我国社会经济已经从初级发展进入科学发展阶段,特别是对北京这样一个正在向国际城市、世界城市迈进的首都来说,就更是这样,不如此,初级民政就会成为北京前进的拖后腿的因素。

  说它极其复杂是因为,民政工作要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立足于中国社会还处在从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的转型过程中这个最基本的社情,来谋划改革和发展,确定目标和思路。在这样的情况下提出本应在现代社会提出的现代民政,是有前瞻性的,但同时又说明,实现“现代民政”不能不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中间要经历各种不同程度的“准现代民政”或“亚现代民政”(sub-modern Civil Affairs)的阶段。这实际上是我国民政从初级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变的大致轨迹。例如,我们注意到,北京市的许多提法如“基本形成民生福利适度普惠的格局”等。这里“基本形成”、“适度普惠”,实际就是一种普惠性还受到种种限制的“准现代民政”或“亚现代民政”。与作为普惠型民生福利的现代民政还有较大的距离。但同时,它也表明,北京市正在沿着现代民政的轨道探索着、推进着。从社会学的视角看,全国民政都将沿着这样的轨迹,探索前进。

  “大民政”格局,极大地推进了初级民政向现代民政的进程

  从社会学视角看,现代民政最基本的问题是合理配置与民生相关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问题。初级民政在资源配置上,合理性是初步的;“准现代民政”或“亚现代民政”在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上有所提高,现代民政的资源配置合理性则提升到一个新的完全的高度。因此,从初级民政经过“准现代民政”或“亚现代民政”再到真正的现代民政,是与民生有关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配置合理性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从地方的实践看,北京市提出的构建“大民政”格局,是对现代民政的一种很有新意的探索,突出地体现了许多现代民政的特征和含量,从而极大推动了从初级民政向现代民政的进程。

  这里分析其中的一个典型,即推进原有补缺型福利模式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让城乡居民共享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原有补缺型福利模式,是非常典型的初级民政,是非普惠型的福利模式。上面已经指出,“适度普惠”,实际就是一种具有不同程度普惠性的“准现代民政”或“亚现代民政”。完全普惠,则是典型的现代民政。从中可以看到,从非普惠的补缺型的福利模式、到适度普惠型、再到完全普惠型,表示了民政领域现代性、合理性、公平性的不断增加、增强的过程。其中适度普惠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这是迈向现代民政的坚实的一步。在这方面,北京市进行了大量的社会政策的探索和制度创新,使城乡居民,特别是其中的弱势群体受益。

  不断探索现代民政的支撑

  北京已把建设世界城市作为努力目标。世界城市和国际城市,除了环境、基础设施等硬件条件外,一个基本条件是各类市民、居民能够安居乐业。这就要求民政工作跳出原有初级民政的范围和框框,拓展工作领域,全面履行好建设、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职能,统筹民政与卫生、社会保障等的发展,加强社会政策衔接。特别是要调动、整合社会服务力量参与民生和社会建设。通过这样的扩展,建立起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的社会建设发展新格局,也通过这样的扩展,使大民政增加越来越多的现代民政的含量,并使它们越来越优化。

  同时民政工作还要转变原有的定位,在优先解决特殊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的民生问题的基础上,给予低保边缘人员、流动人口(他们为首都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及全体市民更多的关注,建立起适度普惠、水平较高的民生保障体系,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高全民社会福祉水平。同时,将社区服务、就业、子女入学等基本公共服务拓展到流动人口,使他们共享首都发展成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好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人员的服务需求。不解决随着医疗、住房、教育等改革而出现的低保边缘群体、流动人口面临的医疗、住房、教育等困难,连社会安定、稳定都成问题,还何谈安居乐业?这样的国际城市并不是名符其实的真正现代化的国际城市。因为国际城市、世界城市或全球城市都十分重视民生建设并具有自己发展民生事业的成功经验。在当前建设国际城市和世界城市的过程中,北京市的“大民政”理念和措施,有效地起到了更好地弥合社会分歧,化解社会矛盾,控制社会冲突,降低社会风险,增加社会安全,增进社会团结,改善百姓民生的作用。

  总之,通过大民政的理念和途径,不断探索现代民政,增加和优化现代民政的含量和要素,对建设国际城市、世界城市是十分重要的。我们把这样的大民政的理念和途径看作是推动北京国际城市和世界城市建设进程的一种北京经验。

  (作者为中国社会学会名誉会长、博士生导师)

   阅读延伸

  何谓“大民政”

  “大民政”格局,北京市主要总结为五个“大”、四个或五个“格局”。所谓五个“大”就是:第一,大在要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二,大在要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第三,大在以人为本,关注和服务的对象扩大到穷人、边缘人群和流动人口。第四,大在既兼顾过去的发展基础,也着眼今天的现实和未来的发展战略。第五,大在既讲制度创新,也讲服务创新,更讲价值重塑。

  所谓四个或五个“格局”就是:第一,基本形成与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格局;第二,基本形成民政工作城乡统筹发展的格局;第三,基本形成民生福利适度普惠的格局;第四,基本形成民政工作机制高效运转的格局。如果要再加一个格局,就是第五,基本形成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格局。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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