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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中法院与保险同业公会联动化解保险纠纷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24日19:53
  中新网上海8月24日电 (记者 陈静)今天,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率先与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和上海市保险学会举行合作备忘录签订仪式,构建联合化解保险纠纷新机制,共同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崭新平台。

  据悉,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保险意识的提高,各类保险新产品不断推出,由此引发的新类型保险纠纷也逐渐增多。上海二中院辖区内的保险业态较为发达,在行业内甚至全中国范围内均处于领先地位。

  据统计,2009年上海地区财产险原保费收入位居前十名的保险公司中有九家的住所地或主要营业地在二中院辖区之内;2009年上海地区人身险原保费收入位居前十名的保险公司中前七家的住所地或主要营业地也都在二中院辖区之内。基于此,二中院尝试与保险同业公会沟通,以个案进行诉调对接的试点,目前该院及辖区法院的多起案件已经通过司法与行业协会联动化解得到彻底解决。

  二中院副院长高长久介绍,在上海加快金融中心建设的大背景之下,作为解决金融纠纷的主体,人民法院应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积极作用,担当起为金融稳定、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全方位、多角度司法服务的重任。

  据介绍,今天双方签署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化解保险纠纷合作备忘录》内容详实、操作性强,从整体上推进二中院及其辖区10个基层法院与行业协会的联动,充分发挥中级法院审判指导和协调功能,兼顾整个二中院辖区范围内保险纠纷与行业组织诉调对接。

  上海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这个合作备忘录是上海二中院与金融行业组织加强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一次十分有益的探索。

  上海高院副院长盛勇强认为《合作备忘录》有多个积极意义,开创具有金融商事审判特点的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新机制,推动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的进一步形成和完善。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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