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再兴谋杀情妇案二审开庭
检方建议法庭驳回上诉
金报讯(通讯员 范跃红 记者 徐超)温州市瓯海区原区委书记谢再兴故意杀人一案,在一审死刑判决以后,谢再兴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昨天,浙江省高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审理,谢再兴当庭否认了检方在一审时对自己的大部分指控。法院将择日宣判。
昨天庭上,谢再兴辩解称,自己主观上不存在直接致死被害人的故意,客观上没有扼颈的待行为,致死被害人是无意识状态下的举动,认为一审“量刑过重”。
检方认为,认为原审审判程序合法,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和定罪量刑准确,应予支持;谢再兴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和理由不能成立,建议二审法庭依法予以驳回。
同时检方认为,谢再兴以“量刑过重”、“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为由要求从轻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应予驳回。检方认为,谢再兴是在公安机关已认定他有重大作案嫌疑后,通过浙江省纪委采用组织手段限制他人身自由,并会同省纪委进行调查时,才初步交待了犯罪事实,且至今仍回避供述自己直接杀害邵颂乔,因此他的行为不符合主动供述的条件,也不属于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犯罪嫌疑的事实,谢再兴提出的自首和坦白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谢再兴要求家属作出了民事赔偿是在杭州市中级法院根据被害人父母的申请,对谢再兴位于温州瓯海的房产进行查封、冻结后作出的,且被害人家属目前又明确表示对谢再兴的行为不予谅解。因此,检察员认为谢再兴提出据此给予从轻处罚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最后,检察员建议二审法庭驳回谢再兴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