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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温州瓯海区委书记杀情妇案宣判 谢再兴获死刑

来源:青年时报
2010年08月04日00:25

  原温州市瓯海区委书记杀害情妇案一审宣判

  谢再兴获死刑

  时报记者 吴海婕 通讯员 钟法

  昨天,温州市瓯海区原区委书记谢再兴故意杀人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谢再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谢再兴亲属、被害人邵颂乔亲属等参与旁听。

  2000年谢再兴在浙江省三门县任职期间,和同在三门县任职的邵颂乔结识,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从此长期保持通奸关系。2006年3月邵颂乔被调到杭州工作。

  2009年11月15日,在邵颂乔的住处杭州市西湖区世纪新城小区,谢再兴因故和邵发生争执,其间,谢再兴采用捂嘴、扼颈等手段,致邵颂乔当场死亡。之后,谢再兴把邵颂乔尸体肢解为四块,并把尸块全部抛入金丽温高速公路温州段梅岙大桥下的瓯江中。

  法院认为,谢再兴与邵颂乔因情感等问题引发的争执过程中,采用捂嘴、扼颈等手段致其死亡,并分尸、抛尸,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谢再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包养情妇,在发生矛盾后故意杀人,事后分尸、抛尸以灭迹,犯罪手段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以严惩。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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