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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采取“五化”措施建设“法治文化名城”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8月27日07:42
  本报记者丁国锋

  江苏省扬州市是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扬州市全面实施“法治文化名城”战略,先后出台了《法治文化名城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全力建设具有扬州特点、古代法制文化与现代法治文明交相辉映的法治文化名城。

  机关法治文化普及化。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全过程,与机关周末大舞台、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公职人员“法律素质提升工程”相结合,提升机关法治化水平。在全市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创建活动,市委、市政府表彰了市建设局等10个“学法用法优秀机关”。市检察院建成全国一流的警示教育基地,已吸引200多批、3万多人(次)接受法治文化教育。

  法治文化广场系列化。针对国家公职人员,建设廉政文化广场,赋予广场以厚重的法治文化蕴含。结合城市改造,建成引潮河市民法治文化广场,展现法治与文化的完美结合。命名了市少儿图书馆、三元桥小学等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表彰了一批各具特色、品位较高的法治展馆和展厅。各地建成了各类面向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文化广场、长廊、大院。

  文化解读工程大众化。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法治文化标识和宣传语,在全市推广使用。精选扬州籍历史人物,在其遗址、旧居挂牌立碑,进行文化名城法治解读工作。举办了红红火火的“送法下乡”暨“法制春联进农家”活动,在主城区整合文昌、小美食街、沃尔玛、望月路四大主要商圈230多个室内外电子显示屏等,滚动播放法治文艺节目、宣传语。

  法治文艺渗透经常化。挖掘城市文化资源,创新扬州评话、扬剧清曲、木偶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和内容,选送优秀法治文艺节目进行公益展播,送法治小品小戏到北京、天津等建筑工地。形成了专业文化“四团”(扬剧团、木偶剧团、曲艺团、歌舞团)、社区文化宣传队、企业文娱宣传队、民间公益文艺团体(梨园社)和红太阳老年宣传队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的格局。

  媒体法治阵地立体化。在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阵地设立《说法》、《庭审直播》、《扬州警方》、《律师热线》、《说法指航大讲堂》等30多个法制宣传专栏(版)。扬州电视台从50个法治文艺节目中遴选出29部,举办电视展播月活动,并制作播出《大地飞歌·学法比比看》、《大地飞歌·法治新农村》等法治节目。调整改版“扬州普法网”,建立全国首家“法治文化名城网”,形成了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报纸上有文、网络上有形的全天候、立体式法治文化阵地。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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