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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被诬陷案开庭 被告称被公安下迷药(图)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8月31日08:51

  “诬陷门”离奇,盗窃案更离奇

  本案疑点重重,因而备受关注。即使昨日开庭审理,盗窃案中成谜的问题仍然未能得到解决。梁瑞强昨日又提出遭到“非法取证”,更令此案扑朔迷离。

  疑点

  1被盗者究竟是谁

  佛山市纪委通报中也提及,高明警方于2008年8、9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梁志涛、梁根云等人。

  近日,记者获得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佛刑二终字第129号刑事裁定书却显示,今年3月,高明区法院对梁根云盗窃案一审判决认定,“2008年7月1日11时许,被告人梁根云伙同四人(均另案处理)经密谋后,到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健力二巷6号2梯301房吴明伟住宅,撬门入室,盗走一个白色保险柜。”

  官方称失窃事件事主为“马亮照”,法院版本被盗的却是“吴明伟住宅”。吴明伟何人?高明区多名知情人士透露,马亮照宿舍被盗案发时,吴当时正担任马的司机。

  辩护律师指出,从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明中获知,吴明伟系马亮照司机,“我不清楚,同样一个地址,同样一个事件,为什么被害人却存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他称,就此疑点,其曾到高明区法院要求调取原始卷宗,但是遭到拒绝。

  疑点

  2其他犯罪嫌疑人何在

  接着,辩护律师表示,初审判决书当中,只有一名犯罪嫌疑人被量刑。据判决书显示,该名嫌疑人仅负责“望风,来回接送其他盗窃犯罪嫌疑人”。其并未真正参与该起盗窃案,但是被判7年有期徒刑。而本案的其他被告均在逃。

  但在公诉人提供的证明中,却另有一番陈述:(该案)先后抓获了3名犯罪嫌疑人。据此,律师提出疑问:其他两人何在?是什么人?起了什么作用?是否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到底谁报案?

  辩护律师还提出,关于案情,初审判决与佛山市纪委情况通报存在两个版本。

  在初审判决中,被害人吴明伟这样陈述:2008年7月1日12时30分许,我回到高明区荷城街道健力街2巷6号2区301房,发现我家大门被人撬开。

  但在公诉人提供的佛山市纪委情况通报书中,这一说法却变成了如下陈述:2008年7月1日12时许,高明区荷城街道健力街2巷6号2区的一居民下班回家,发现3楼一房门被撬烂,于是联系失主马亮照。“但是马亮照在其询问笔录当中,又是另一番陈述:(本人)立刻打电话报案。”辩护律师当庭表示,向法庭申请调取马亮照被盗原始报案记录:“到底谁报案?事实证明,这个盗窃案存在问题。”

  疑点

  3犯罪嫌疑人为何抓了又放

  辩护律师还指出,整个盗窃案的办理过程疑点重重。

  “一审二审判决书中,都显示梁根云家住江西省宜春市,2008年8月10日,曾因盗窃案被羁押,9月1日被批捕,但是2009年1月22日,却又莫名被取保候审。”律师说,在两份判决中,找不到梁根云被取保候审的法定理由。2009年9月9日,梁根云却又再次被羁押、逮捕。

  律师还指出,这一时间,正好是网帖公布对盗窃案的质疑之后,犯罪嫌疑人才又被抓,被公诉。

  因此,辩护律师还提出申请,要求调取2008年梁根云归案后的原始审讯笔录,“供述里的盗窃案的地址、金额等真实情况非常有价值”。

  疑点

  4谁告知马亮照网帖

  律师称,在马亮照的陈述中,他说2009年8月23日,朋友电话告知天涯论坛上出现相关网帖。

  但在公诉人提供的证明中,高明区政府设有网监,他们第一时间监控到该网贴,并向区委书记马亮照作了汇报。

  “并不是马亮照的朋友打电话给他,告知此事。”辩护律师说,马亮照在陈述中称,“举报影响了政府及党委的形象”,这一说法不成立。林建波辩护律师表示,马亮照的陈述与法院判决存在多处冲突,缺乏真实性。

  ■“诬陷门”登场人物

  被告

  梁瑞强:高明区前副区长,46岁。(以涉嫌诬告陷害罪被捕)

  梁伟雄:女商人,37岁。(与梁瑞强私交较好,以涉嫌诬告陷害罪被捕)

  林建波:高明沧江中学教师,35岁。(与梁伟雄熟识,以涉嫌诬告陷害罪被捕)

  原告

  马亮照:高明区委书记。

  相关者

  吴明伟:马亮照司机。

  梁根云:盗贼。

  ■现场直击

  旁听座挤爆

  昨日庭审原定上午9点开庭,8点半禅城区法院审判楼入检口已排起长队,法警检查异常严格,所有旁听人员都被要求开包检查。梁瑞强、梁伟雄、林建波家属朋友一行近20人赶来旁听,林建波家属称早上7点即从高明出发。

  省内多家媒体也基本到齐,长枪短炮守在法院门口。摄影、摄像器材未被允许带入法庭,记者8点40分进入第一审判庭,50余位的旁听座已座无虚席,但持续有旁听人员进入,法院方搬来近20把折叠椅。

  9点钟,挤爆的旁听席燥热无比,三被告人家属不断向被告席入口张望,但迟迟不见开庭迹象。15分钟后,法院工作人员称,从南海看守所押送三疑犯路遇堵车。三名辩护律师则趁空闲及时交换查看案卷。庭审显示,梁瑞强的辩护人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吉雅杰,梁伟雄辩护人是广东永泽律师事务所卢泽铭律师,林建波辩护人是广东沥雄律师事务所张家秋律师。

  9点半,身穿囚服、带着手铐,已羁押11个月的梁瑞强、梁伟雄、林建波被法警带入被告席,审判长遂宣布开庭。记者注意到,三人坐下前向旁听席张望时,家属多眼噙泪水,频频点头示意。

  庭审期间,梁伟雄、林建波情绪低落,庭审间多低垂着头,但都否认了诬告陷害的指控。而平头白发杂陈的梁瑞强则情绪激动,当庭全部翻供。

  ■案件回放

  盗窃案引发的诬陷

  2008年7月1日,高明荷城街道沿江路海关宿舍6号楼三层一房被盗。该房业主被认为是高明区委书记马亮照。

  2009年7月,关于马亮照负面消息的帖子在网上流传。其中,从香港上传至“猫扑”、“天涯”等网站就达8次之多。梁伟雄指使林建波将举报马亮照的举报信内容整理成两个网帖,一个网帖内容称:2008年6月25日,佛山市高明区区委书记马亮照位于高明荷城街道沿江路的宿舍被盗,被盗财物价值500多万,其中港币460万,是“赵某”为感谢马亮照帮其投得高明大道、和合大道工程所送。第二个网帖内容称:马亮照授意他人在高明区经贸局私设小钱柜,用于个人挥霍。

  2009年9月7日,佛山市纪委、市公安局通报称,马亮照住宅确实曾失窃,但经公安机关侦查,案发时间应当是2008年7月1日,“被盗6万多元现金、一部手提电脑、一部手机”,不存在网帖所说的“赵某”向马亮照行贿的问题;也没有发现区领导和区经贸局使用“专用账户”资金的情况。

  虽得到官方澄清,但网帖依旧在高明引起轰动,各种传言不断。高明公安调查出梁伟雄、林建波为网帖的幕后推手。

  梁伟雄和林建波被抓后,传出46岁的副区长梁瑞强被佛山市纪委双规的消息。因涉嫌诽谤,2009年10月5日被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6日因涉嫌诬告陷害,经高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由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执行逮捕。

  2010年8月30日,此案开庭审理。被告否认检方指控,并称自己遭遇“非法取证”,公安人员在取证时“下了迷药”。法院宣布休庭调查。

  本版采写:南方日报记者唐梦夏小荔南方都市报记者海鹏飞王鸾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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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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