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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试行远程庭审 当事人免受奔波之苦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31日15:25
  从明天起,本市将在部分法院试行民商事案件“远程视频庭审”工作。今天上午,北京市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这一新举措。据介绍,“远程视频庭审”目前将主要适用于民商事案件的上诉案件,将来条件成熟时,将有望扩大到审判的其他领域。届时,在远郊区县的部分当事人将可以免受到市区中院开庭的奔波之苦。

  据介绍,远程庭审系统可以实现案件审理过程即时对话、证据演示及文书打印,与一般的案件审理程序完全相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与一般庭审方式完全一样。

  公开开庭的案件,公众既可以在法庭内旁听,也可以在远程视频审理点旁听。审理结束后,书记员会将笔录发送远程庭审审理点打印,按照庭审程序要求交由当事人阅看签字。

  据悉,此次远程庭审确定的试行范围为:市一中院及其辖区内两个远郊基层法院,即门头沟法院、延庆县法院;市二中院及其辖区内三个远郊基层法院,即怀柔区法院(含据北京市最远的汤河口人民法庭)、平谷区法院和密云县法院。

  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住所地在已经建立远程庭审系统的法院范围内,当事人可在一审案件申请立案时或二审案件提起上诉时,申请采取远程庭审的方式进行审理。

  远程视频法庭实现异地审案,法官和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视频法庭,实现在电子屏幕上面对面地对话和交流,方便快捷地处理上诉案件,免除远郊区县当事人到位于市区的中级法院开庭的奔波之苦,减少当事人的交通费用等诉讼开支。

  以怀柔区为例,该区地处本市东北部,距市区约60公里,山区占88.7%。汤河口地区更是距离北京城区120公里。该区法院每年的上诉案件有800件。由于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山区群众到中级法院上诉打官司十分不便。

  今年6月至7月,市高院在市二中院和怀柔法院进行了“远程庭审”初期试点运行,对8起由怀柔法院一审后上诉到二中院的民事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已审理的8起案件中,参加庭审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及证人合计32名。如果案件在中级法院审理,每名当事人将至少增加4小时的在途时间,通过“远程庭审”,合计节约了当事人128小时的时间消耗。(记者张蕾)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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