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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法院9月1日试行远程庭审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31日16:16
  中新网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 于立霄)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远在郊区县的当事人免除了奔波之苦在怀柔区法院就可接受二中院的当庭调解。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表示,从9月1日起,北京将在部分法院全面试行民商事上诉案件远程视频庭审工作。

  北京市高级法院此次确定的试行范围为民商事上诉案件,涉及法院为市一中院及其辖区内的两个远郊基层法院,即门头沟法院、延庆县法院;市二中院及其辖区内三个远郊基层法院,即怀柔区法院、平谷区法院和密云县法院。

  北京市高院还对远程庭审的适用范围提出了具体要求: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住所地在已经建立远程庭审系统的法院范围内,可在一审案件申请立案或二审案件提起上诉时,申请采取远程庭审的方式进行审理。公开开庭的案件,公众既可以在法庭内旁听,也可以在远程视频审理点旁听。

  视频远程庭审,将采取自愿、等同的原则,当事人的所有诉讼权利受到完整的保护,审判人员的审批、调解、释法释明、判后答疑等工作与一般审判方式要求相同,远程庭审的法律效力与一般审理方式相同。

  所谓远程视频庭审,就是法院审判人员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分别在异地审判法庭或远程审理点,通过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建立的声音、视频图像传输通道和终端设备等,同时同步完成接待当事人、开庭审理或开庭宣判等审理活动。

  据介绍,今年6-7月份,北京市二中院和距离市区约60公里的怀柔法院进行了“远程视频庭审”初期试点运行。在已审理的8起民事上诉案件中,参加庭审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及证人合计32名。如果案件在中级法院审理,每名当事人将至少增加4小时的在途时间,通过“远程庭审”,合计节约了当事人128小时的时间消耗。

  北京市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贺荣表示,目前远程视频庭审还试行于民商事案件,待条件成熟,高院将会在全市范围和其他审判领域进行全面推广。完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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