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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检察官通过QQ了解失足学生思想情况(图)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9月01日08:41
成都市高新区检察院干警(右)在做王刚等三名失足学生的思想工作

  “检察官姐姐,我好盼望新学期开学,到时就可以重新回去上课了。”2010年的暑假即将结束,高中生王刚(化名)在QQ上向成都市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李雯诉说着激动心情。看着那一连串雀跃的QQ表情,李雯笑了,不禁回想起半年前办案时的情景……

  那时,年仅16岁、正读高二的王刚因涉嫌抢劫被羁押,高新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的女检察官李雯和汪晓路是该案的承办人。在看守所完成提审后,李雯轻声问道:“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有没有什么大姐姐可以帮你的?”“我只想回学校读书。”坐在铁栏杆后抽泣的王刚怯怯地望着检察官。孩子的愿望深深触动了李雯的心。从看守所回来后,她和汪晓路又一次认真审查了案卷:2009年9月29日晚,刘某邀约王刚等6人,将与自己有过节的张某骗至偏僻处,对其一阵拳打脚踢,又持刀威胁张某交出身上的260元现金和两部手机。案发后,刘某等3名主犯被判处刑罚。今年4月20日,警方将一直在逃的王刚等3人抓获。王刚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诚挚地给被害人写去道歉信。

  合上案卷,两名女检察官忧心忡忡。王刚这个年龄的学生如果就此辍学,不仅人生将走上一大段弯路,还可能在狱中沾染其他恶习。“一定既要保证案件的法律效果,又要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她们向处长谈了想法,处长十分赞同,鼓励她们把工作做得更细、更扎实。

  下班后,汪晓路、李雯约上同事李淼一起走访了3名犯罪嫌疑人的所在社区和家庭,第二天又去了他们的学校,了解到王刚等人平时表现不错,并无不良恶习。鉴于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又系从犯,李雯和汪晓路在审查逮捕报告中慎重提出不批准逮捕的建议,被院里采纳。不久,王刚等3人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然而,王刚因涉嫌犯罪,学校拒绝他回去上课,另两名犯罪嫌疑人就读的学校也不再安排他们毕业实习。得知此事,李雯急了,她拉上同事,一次又一次往3个孩子的学校跑。经过与校方的反复协商、沟通,学校终于接受了检察官的建议,王刚可以重返校园,另两名嫌疑人也如愿获得了实习机会。

  此后,每隔一段时间,李雯就会通过QQ或电话了解王刚的学习、生活情况。这段特殊的经历也让王刚真正吸取了教训,变得更加懂事,学习热情更高了。日前,他被高新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记者 谷萍 通讯员 马光全 李飞)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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