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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签字、后验货”快递行规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9月01日15:03

  “先签字、后验货”快递行规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新华网哈尔滨9月1日专电(记者 颜秉光)收取快递时,消费者是否有权先开箱验货,确认商品完好才签字确认收到呢?在日前召开的2010年城市消费维权杭州论坛上,包括哈尔滨、北京、上海、香港、澳门、成都等21个城市在内的消协组织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对快递行业长期以来实行的“先签字,后验货”行规发起了挑战。

  今年7月,上海的张女士把一部新手机快递给武汉的父亲,张女士的父亲接到快递,签字之后打开包装才发现,女儿快递的手机竟然变成了一块肥皂。今年6月,北京的赵女士在一家购物网站订购了一件上衣,快递送达后,快递人员要求赵女士必须先签字,后验货。赵女士随后发现,这件上衣和购物网站上的描述大相径庭,并且还有大量污渍。这时,网站则以赵女士已经签字确认为由拒绝承担质量责任。

  对此,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一致认为,快递行业“先签字,后验货”这一“行规”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从客观上助长了非现场购物中经常出现的欺诈行为。除了相关部门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外,消费者更应积极主动维权,在收到快递货物时,不要着急签收,不要轻易做出付款后再验货的决定,如果商家或快递员不让先验货,应当拒绝签收;发现货物有损毁或货单不符等问题时,可以拒绝付款。消费者掌握证据后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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