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博)不想再干保安的张某“一时犯糊涂”,拿了业主存在物业的备用钥匙入室盗窃,偷走两台笔记本电脑。昨日,这名朝阳区万科金阳国际公寓原保安员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白天入室偷电脑
据检方指控,物业办公室存放了几把业主家的备用钥匙。去年4月21日14时许,27岁的张某窃取钥匙后进入1号楼12层和15层两户业主家中,盗走业主邸先生和张女士笔记本各一台,随后逃离。经鉴定,两台电脑共价值5000元。两业主当天回家发现失窃报警,张某随后被抓获。
昨日,张某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受审。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张某自愿认罪,庭审进行了20分钟就宣告结束。
经过审理,审判长当庭宣判,张某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张某表示服判。
庭上称“一时糊涂”
庭后,张某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当时在物业干了近1年,因工资不高等原因不想继续干了,脑子一时犯糊涂,就拿了钥匙去业主家。偷笔记本电脑后就逃离小区,找了个小店卖掉了。“有些业主可能怕钥匙丢了没法开门,就把钥匙存放在物业办公室,我是保安,偷偷去拿也没引起怀疑,这两户业主跟我并没矛盾。”张某说。
张某称,自己也知道可能被抓,但作案时并没考虑太多,如今后悔了。
回访
物业:
一般不帮业主存钥匙
昨日,万科金阳国际公寓物业人员表示,对于张某偷备用钥匙盗窃业主一事并不知情,小区治安一直很好。他称,万科其他楼盘的物业曾有替业主暂存备用钥匙的服务,但万科金阳从入住起就规定不能替业主存放备用钥匙。“除非业主家里有很特殊的紧急情况才暂存一下,保管也相当严格。”
追访
备用钥匙均由业主授权
负责多个小区物业服务的长城物业一名内部人员介绍,一般情况是物业为业主配发A、B两种钥匙,A钥匙直接给业主,B钥匙作为备用钥匙留在物业,在业主装修期间应急使用。业主装修完后,B钥匙自动作废。如果业主授权,留备用钥匙在物业,一般由保卫部负责保管,使用需经理同意。
天通苑物业工作人员也介绍,一般是空房业主交给物业管理的较多,这主要是业主为防长期无人发生水管漏水等意外事情。他们的人员会定期到房间巡查。而对于业主已入住的房屋钥匙,只有少数业主因出差等情况,会把钥匙交给物业看管,但钥匙最终是由物业工作人员保管还是由物业保安看管,主要看双方约定。如业主将钥匙交给物业办公人员看管,他们不会让保安拿到业主钥匙。
本报记者李毅哲 张伟峰
(责任编辑:肖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