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的儿子小郭(左)庭审时称打官司是为讨公道。
通讯员 刘妍 摄
“北苑家园保安盗窃杀死业主”追踪
本报讯 4年前,“北苑家园保安劫杀两业主案”曾轰动京城。今年3月份,凶手闫品三被执行死刑,但两死者的家属一直没有得到赔偿。
近日,两死者的儿子将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30余万元,并要求开发商更换一套住宅。昨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两儿子认为物业疏于防范 被害的业主庄女士和李先生均是离异,各有一个儿子,两人一起生活多年,但尚未领取结婚证。
两儿子共同诉称,因开发商设计的房屋存在缺陷,物业公司又疏于防范,才使凶手闫品三轻易进入房内行凶。
二人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赔偿130余万元,并在小区内更换一套同面积房屋。
开发商物业称无责 开庭时,小区开发商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和物业北京城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同一名代理人应诉。
双方就二原告能否共同诉讼发生争论。因需调取刑事案件材料,法官宣布休庭。
庭后,两被告代理人表示,小区通过验收,设计没有问题。事发当天,物业人员听到屋内有响动,前去敲门,但无权强行进入,赶紧报了警,也无过错。法院将择日继续审理此案。
庭审焦点
是否重复起诉 被告:本案是因闫品三个人犯罪行为造成损害。法院就这一犯罪行为已做出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原告无权提起索赔,否则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原告:因刑事审理时限问题,在刑事案件审理时撤销了对开发商和物业的索赔,法院没有实际审理此诉讼,现在起诉没有问题。
能否共同诉讼 被告:两死者是男女朋友关系,并非合法夫妻,二原告不具备共同诉讼的主体资格。
原告:尽管两死者未领证,但本案是同一个侵权主体,同一个侵权行为,被告也相同,可共同起诉。
法官当庭宣布可共同诉讼。
讲述
女业主儿子辍学“流浪” 原告律师许胜忠说,事发时,庄女士的儿子小王22岁,还在上大学。事后,小王无钱交学费辍学,不敢回家,至今还在外“流浪”。
李先生的儿子小郭今年23岁。陪他出庭的大伯说,他没工作,打官司是为讨公道,也为了今后生活。
据介绍,事发后,两人的骨灰被临时存放在殡仪馆,后因期满迁出。因没钱买墓地,暂存到一公墓。小郭说,如果两被告早日赔付,就可以买块墓地,让死者入土为安。
案情回放
2006年6月29日凌晨 北苑家园紫绶园小区原保安班长闫品三爬进了13号楼某房间,刺死两业主。
2007年12月 二中院以抢劫罪判处闫品三死刑,并赔偿死者家属88万余元。
2010年3月 闫品三被执行死刑,但两死者的儿子未得分文赔偿。
探访
“凶宅”至今未卖
部分邻居搬走
小区做保安需有人担保 本报讯 昨日,在北苑家园紫绶园北区,小区里的两栋高楼的低层都安上了防盗窗户,一些地方还装上了护栏,几位保安在小区里巡逻。发生命案的房屋至今未卖出,不少邻居搬走,小区招收保安要求严格,还需要有人担保。
“凶宅”不少邻居搬走 发生命案的13号楼位于小区的最北段,后面就是13号线的铁轨,不时有城铁呼啸而过。出事的房屋一片宁静,小区里只有这套房子没有安装防盗窗户。房间门口贴着当地派出所的安全提示,门上满是灰尘。
出事房屋一邻居称,该房约有80多平方米,现在市场价格两万多。但事发后,旁边有不少邻居已经搬走。平常虽有不少人询问该房是否出售,但一直没有卖出去。
一名居民称,发生凶案后,小区物业花费巨资装了摄像头,增加人力加强巡逻,各楼也安装了防盗门,还给低层的居民安装了防盗窗。从此,小区里的各种案件很少发生。
小区做保安需有担保
据现场巡逻的一名保安称,他刚来这里做保安不久,“要进来很不容易”,面试的时候不但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还需要有人担保,在档案里必须要有当地派出所的无犯罪前科证明。
该保安称,小区每天都有人24小时巡逻,保安是两班倒,工作期间不允许坐下,“各种条件比其他地方要求更严。”
“有前科的绝对不要。”小区城承物业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新保安进入小区后还要进行定期培训教育。
本组稿件采写/本报记者 陈博 李超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