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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诉苦: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太高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9月02日07:31
  本报记者李立

  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的现象仍未改观。

  在不久前召开的2010全国内资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座谈会上,一些创新型企业大倒苦水,反映在获得知识产权后,由于维权成本太高、诉讼时间太长、赔偿数额太低,往往无法有效制裁侵权者,严重打击企业寻求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

  三一重工每年将销售收入的5%投入研发,至今申请专利2040件,累计授权900多件,专利年申请量每年以50%的速度递增。

  面对技术领先后纷至沓来的侵权者,2006年,三一重工进行维权。但对价格1000多万元的研发设备,法院仅判了几万元的侵权赔偿。不仅如此,整个诉讼耗时多年,严重影响企业的创新积极性。

  深圳宇龙公司特别提出商业秘密立案门槛高、举证责任重问题。宇龙公司法务部人员说:“当地公安机关在受理侵犯商业秘密控告时,总是以证据不足、没有商业秘密鉴定结论、损失数额难以认定等理由,推脱不予立案。”

  由于立案条件高难度大,宇龙公司抱怨痛失核心技术。

  广东风华高科技术中心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主任李江竹谈到,风华高科的商标与产品都遭遇假冒。但由于贴牌造假手段隐蔽,靠企业的力量很难查实,侵权者得不到法律制裁。“我们觉得,打假成本太高,起不到作用,同时打官司耗时、耗力、耗钱,与我们企业的投入不成正比”。

  李江竹认为,打假要冲破地方保护,所以行动一定要加强保密,如果有人泄密会全盘都输。另外,造假者都在暗处,不乏与黑恶势力勾结,如何防止黑恶势力也是一方面,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立法对行政机关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的受理及审理期限、受理费用等作出明确规定。”珠海天威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顾问段淑华抱怨。

  她反映,天威公司有一个外观设计专利遭遇几十家公司侵权,到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尽管立案资料齐全,知识产权局也接受了立案资料,但就是一直拖着,是否受理不予说明。

  另外,天威公司曾多次遇到知识产权局以人手不够为由,延迟现场送达的时间,导致整个案件的处理周期过长,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及时的保护。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调查,造成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较难的原因很多,至少涉及以下方面:

  一是现有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法律与司法解释过于原则和宽泛,可操作性差,执法标准不统一,给基层执法带来困扰。

  比如,刑法中有关知识产权的“违法所得数额”、“非法经营数额”等认定,急需细化。“统一执法标准,应当成为强化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广东省检察院相关人员表示。

  二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这是导致有案不立的重要因素。当前执法力量尤其是警力的不足,已成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最主要瓶颈,特别是在重点地区,现有警力打击知识产权侵权更是短缺,而且还要经常为其他专项行动和专案让路。

  三是地方行政机关与刑事机关之间衔接不够,存在“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全国工商联法律部副部长白莲湘介绍:“今年,我们有一个调研课题是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最后的调研观点认为有些地方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并不理想,我们建议在这方面应加大力度。”

  据了解,目前,我国一些创新型企业已经完成从劳动密集向知识密集的转变,靠自主核心技术与竞争对手拉开了距离。这些企业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诉求日益强烈,已不再满足于个案处理,而是对完善诚信有序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出更高要求,希望政府能够加大侵权处罚力度。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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