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装置“保机不保人”
新快报讯 (记者
邹柳洲)近日,莞惠深三地消委会联合发布今年第3号消费提示,电热水器自带的安全保护装置,只是保护电热水器本身不受损坏,并非是保护使用的消费者。提醒消费者在使用电热水器时,必须确保用电环境安全。
用电环境造不规范
每年全国各地都发生多起电热水器致人伤亡的事故。让人疑惑的是,经各地质检部门对事故原因调查后发现,多数伤人的电热水器产品不存在安全质量问题。据了解,两年来,东莞市消委会掌握的市内电热水器致人伤亡事件有5起。
三地消委会分析称,目前我国热水器行业的国家标准中规定热水器为Ⅰ类电器,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但实际上,我国现实中的住宅普遍存在大量的用电环境不规范、安全装置不可靠等情况,这可能就是即使质量合格的电热水器也会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
漏电保护装置不是绝对安全
据某电热水器厂内人士透露,电热水器自带的安全保护装置,只是保护电热水器本身不受损坏,并非是保护使用者。
消费提示称,尽管市场上的电热水器都大肆宣传产品本身带有各种先进、科学的防漏电保护装置,事实证明,现行的电热水器漏电保护装置不能确保无伤人事故的发生。电热水器的使用安全问题,应引起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和警惕,使用电热水器,必须确保用电环境安全。建议选购正规品牌电热水器,专业安装,使用寿命不应超过6年。
(责任编辑:徐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