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 张媛 闫友关注食品安全。 |
职业打假人来长
靠索赔 3天赚5000元
本报记者 张媛
来自青岛的闫友来长春仅仅3天,就通过“打假维权”获得5000元赔偿。如此成功的维权案例,实属罕见,让人好奇。探求他背后的故事,发现闫友竟然是一个有着10年打假经历的职业打假人。
购买“假冒”商品,5000元赔偿轻松到手
3天前,闫友来到重庆路附近的某大型超市,购买了一桶价值190元的啤酒,发现已经超过保质期两个月了。他立刻要求商场进行索赔,结果获得了10倍赔偿。
同日,他又在另一家大型超市购买了280元的蘑菇,又发现蘑菇出现质量问题,又向商家提出索赔要求,也获得了10倍的赔偿。
闫友笑言:这钱赚得很轻松,又维护了利益,很有意义。
知假买假,既提醒商家又能获得赔偿
闫友告诉记者,发现假冒商品然后购买,再进行索赔是作为一个职业打假人每天的工作,既能达到提醒商家的目的又能获得赔偿,是一种双赢的局面。尽管有很多媒体质疑他是利益驱使之下才去打假,但闫友依然不为所动。他告诉记者,自己家境很好,并不需要靠“打假”挣钱,完全是对假冒商品深恶痛绝,他是站在正义的立场上。
闫友每天都要研究大量的法律常识和政策规定,因此他知道“知假买假”并没有触犯法律,而且他相信大部分人是推崇这样的行为,他针对的只是无良商家。
打假人关注食品安全,希望自己能“失业”
自从2009年的《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后,闫友如获至宝,他对《食品安全法》每条规定都细细研读,然后付诸行动,这也给他带来了颇高的收入。但是闫友坦言,他并不希望以食品安全的代价换来金钱,因为食品安全太重要了。
闫友认为,职业打假人最终的目标是提醒商家注意某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尤其是食品类的,而不是让打假人获利。闫友表示,他的终极目标是所有的假冒商品都消失,让他失业。
闫友发现长春生产一种食品类的保健品,标识上有“人参”的字样,闫友说人参是药品,是不允许作为普通食品标识的,但厂家根本没有这个意识,他会维权之后再离开长春。
新闻快评
假模假式
王者东
短短三天,获利5000。能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假货还真不少,二是打假有道。
闫友的成功的前提,是有假货存在,有文章可作、有空子可钻。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而不是有些人所热议的——闫友到底是否讲道德。闫友没有错,职业打假利字当先也没有错,否则他得靠喝西北风活着,比那些往食品里放苏丹红、雕白块、工业盐的奸商,闫友显然要道德一万倍。比那些只敢在电脑前敲键盘打假的“嘴巴勇士”,闫友显然要勇敢一万倍。
面对闫友。几种人应该感到惭愧、心虚、愤慨——一是造假者;二是售假者;三是监管者。而作为受益人的媒体、公众,再在这儿喊“打倒闫友”,只能被看做是得了便宜卖乖,要不就是嫉妒。
不过,也没必要把闫友塑造成英雄,他并不崇高,首先为果腹而打假。他对于社会的意义在于让一些人心虚,但不要指望他能完成中国的打假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