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日深圳首发居住证,这是领证者合影留念。鲁力摄
【精要】
改革开放30多年,新生了不少事物,暂住证就是其一。1980年深圳经济特区初建,深圳本地人口只有2万多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全国各地的人纷纷“只身”涌向这个南国渔村。
为便于管理,1984年深圳开始实行暂住证制度。1985年,《深圳经济特区暂住人员户口管理暂行规定》出台,在中国内地率先实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让初到深圳的外来人口拥有了暂时居住的权利和一个身份,后来暂住证制度在中国流传开来,成为特定时期的人口管理方式。
2008年7月2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2008年8月1日正式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暂住人员户口管理条例》,《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随即实施。至此,存在了24年的暂住证制度退出深圳历史舞台,深圳开始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者也能享受到部分市民待遇了。截至2010年6月,深圳已累计办理居住证1148万张。
【延伸阅读】
暂住证到居住证,跨越24年
在深圳的一间博物馆里,一本办理于1981年,纸质已经泛黄的“宝安县临时居住证”大约是“暂住证”的最早版本。对于亿万外来工来说,这一纸身份证明,曾是他们求职与谋生的根本。“打工的人最怕就是查暂住证,如果忘带或没有,往往就会被送到遣送站,要么罚款,要么遣送。”
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暂住证,在初期对于平衡城乡人口和经济,维护治安方面的确起到了一些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条件下流动人口增多,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暂住证制度凸显出种种弊端。暂住证制度造成身份歧视和公民权利不平等,以及暂住证收费等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争议,暂住人口的管理制度已经走到了不得不改革的境地了。
2003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暂住证制度的强制性失去了法律依托甚至发生抵触,暂住证成为社会学及法律学专家联合“声讨”的对象,当年少数城市取消暂住证制度。
2007年9月12日,深圳盐田区率先进行居住证制度试点工作,来自华大基因研究院的50名高科技人才喜领首批居住证。杨爽就是其中一位,在领取深圳首张居住证之后杨爽感叹:“我来深圳多年,一直没能在深圳入户。现在有了居住证,也能享受到更多深圳户籍居民的待遇,增强了对深圳这座城市的归宿感。”
居住证的设计者之一、深圳市政协委员杨一平说,深圳的居住证重在淡化户籍概念,目的是加强为在深圳居住人员的服务。按照这个思路,凡是在深圳就医、上学、工作、生活等将全都纳入“居住证”的管理范围。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首先,暂住证制度暗含着对外来人口的某种排斥。“暂住”者,顾名思义“暂时居住”,这就在时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暂住”需要证件,换言之,无暂住证者不得随意“暂住”,这就在空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种种,显然不合于统一市场的客观要求。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有利于城乡、城际藩篱的破除。
其次,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反映了民主与法治的进步。
在深圳之后,居住证制度目前已经上海、广州、东莞等多个城市“开花”。其中,多半城市规定,外来人口持有居住证一定年限,且符合相关规定后,可在当地落户。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深圳走了24年。然而,在中国绝大多数城市,暂住证还是管理外来人员的主要手段。
有评论指出,居住证制度仍然只是过渡阶段的权宜之举,因为它所标志的,仍然是城市户籍人口以及外来人口这两大“阵营”。解决外来人口问题的根本出路则在于彻底的户籍制度改革,剥离附加在户口上的各种不公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