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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四姐妹控诉不公 继承百万遗产缴千万遗产税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9月07日13:58
  中新网9月7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现行法令遗产税由继承者共同分担,但因遗产分配,恐会发生拿得少却要负担一样多税的不公平情况,陈家四姐妹6日出面控诉,因为税法不公,导致她们没分到多少遗产,每人却要负担上千万元遗产税,缴不出钱还要面临限制出境的窘况,简直快活不下去,盼透过修法求公道。

  陈家四妹陈雪娇代表发言指出,父亲陈德源是三重大地主,过世前大部分财产遭哥哥及父亲二房以赠与、买卖方式拿光,因为一、二十亿元赠与未报税,被视为遗产,需缴上亿元遗产税,陈雪娇哽咽说,父亲遗留下来的动产、不动产,如果能够处分的话,每人仅可分约六百万元,但实际上钱还没拿到,每人却要负担上千万元遗产税,实在不公平。

  陈家四姐妹二○○五年时也曾向“立委”陈情,并且与二房进行遗产的官司诉讼,但四姐妹一、二审都败诉。

  “立委”黄伟哲表示,台湾仍有重男轻女观念,遗产分配常传出不公,因此他将提案修改“遗产及赠与税法”,规范遗产税应依实际继承取得的金额扣税,避免再发生没拿到钱却要缴遗产税的不公现象。台湾“司法法制委员会召委”谢国梁也说,实际拿多少遗产缴多少遗产税,符合公平原则,他当然支持。至于是否溯及既往,黄伟哲表示,还要再研议。

  税务人员解释,根据“大法官六二二号解释令”,陈家姐妹若能举证,父亲死亡前两年所有的财产赠与,她们并未取得分毫,就可以主张父亲生前赠与的财产,不应该并入她们继承的遗产税计算范围中,而应由实际受赠人(兄长及父亲小老婆)一并缴纳。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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