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小伙称见义勇为警告小偷被砍伤 难获证实难索赔

2010年09月08日02:51
杜松涛的左手大拇指失去知觉,不能伸直
杜松涛的左手大拇指失去知觉,不能伸直

说起“见义勇为”的遭遇,杜松涛说“真的很难受”   商报记者 田仲煜/摄
说起“见义勇为”的遭遇,杜松涛说“真的很难受”   商报记者 田仲煜/摄

本报2009年12月18日关于杜松涛被砍的报道。
本报2009年12月18日关于杜松涛被砍的报道。

  来源:郑州晚报

  小杜:见义勇为警告小偷被砍六七刀,大拇指残废

  公交公司:见义勇为?咋没被偷者证词和有关部门确认

  昨天,中原区法院审理一起有争议的“见义勇为”案。

  杜松涛是长途汽车中心站客运室服务员。他说,去年12月16日晚,他在公交车上见一男子偷女乘客的钱包,就踩了该男子的脚进行制止,不想被该男子砍了数刀,而公交车司机不仅没有及时阻止、报案,反而开门放跑那名男子。

  杜松涛如今左手大拇指残废,吃饭常常拿掉碗。因此,他告了公交公司,要求赔偿他12万余元。

  可公交公司说,杜称自己是见义勇为,但是没有被偷者的证词。这只是一起发生在公交车上的纠纷。同时,他的见义勇为也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界定和证实。晚报记者 鲁燕/文 通讯员 王斌/图

  事件回放

  对小偷的恨

  “我看他偷东西,就踩了他几脚”


  “我现在的左大拇指已残废了,毫无知觉,碗都拿掉好几回。”昨天,杜松涛出现在中原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引起了不少媒体的关注。

  杜松涛说,去年12月16日晚9点半左右,他下班回家,在中原路与京广路站坐上了夜间807路公交车。

  车行至中原路与伏牛路交叉口时,“我看到一名20多岁,身高1米75左右,尖下巴的男子站在我旁边,正在掏一位女子的钱包,我就踩了几下那人的脚”。

  后来,公交车从中原路往伏牛路上拐时,那男子就冲他喊:“你老是踩我脚干嘛?”杜松涛回应说,车来回晃荡,他也不是故意的,然后二人就争吵起来。

  “接着不知是谁先动的手,我们就撕扯在一起,然后我推了一下他,他就后撤了一下,随后,他就拿出来一个黑色的物体,我感觉是一把刀,朝我的头部砍了过来,我用左手挡了一下,他的刀又砍了过来。”

  随后公交车在岗坡路与伏牛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的站牌处停了下来,车门一开,那名男子乘机溜了。

  对公交车长的不满

  “我跟小偷搏斗受了伤,司机却开门把人放走了”


  杜松涛说,当时他和那男子打架的地方就在车厢中间,车上的乘客都吓得尖叫,“那名男子拿刀砍我时,乘客都看到了,司机不可能不知道,可是,司机仍然继续开他的车”。

  被送到医院的杜松涛,经检查发现头部多处头皮裂伤,共有4处刀口。

  在医院住院31天,花去杜松涛上万元的医药费。

  警方给他的伤情鉴定是轻伤。

  医疗部门给他的伤残鉴定是9级伤残。

  当时出警的建设路派出所民警询问公交车长为什么要打开车门?

  司机称夜班车上五六十名乘客,车上人拥挤,事发时只留意到车厢内很嘈杂,认为是乘客间的小摩擦,而恰巧车辆又运行到了站点,于是就开了车门。

  尽管公安部门一直在努力抓捕嫌疑人,但据派出所民警介绍,因807路夜班公交车没有摄像头,又没有乘客为杜松涛当证人,侦破一直没有进展。

  庭审直击

  公交公司:杜松涛不是见义勇为,公交车长没责任


  “这是一起典型的、恶劣的治安刑事案件。”公交一公司安保科科长王利智出庭应诉时说。

  他认为,在本次事件发生过程中,公交公司车长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他说,公交公司后来专门调查了此事,结果是杜松涛的行为不是见义勇为。

  “杜松涛询问笔录中的"不知谁先动了手"是掩盖了真实情况,调查得知,当时是拿刀男子踩了杜的脚,杜先动了手打对方,继而引发了打斗”。

  公交车长:杜松涛先骂人后来打了那名男子

  同时,杜松涛一直声称自己是在见义勇为,可是,既没有相关部门的认定,也没有被偷者的证词,更没有当时的乘客出来作证,“仅他一方的说法,哪能认定他的行为是在做好事呢”?

  在公安机关,公交车长胡某说,听后边的乘客说,车在行驶中,那名拿刀男子因踩着杜松涛的脚,引起杜松涛的不满,先是辱骂,继而又扇了逃跑乘客几巴掌,那名逃跑乘客开始未做声,该车到站停车上下客时,那名逃跑的乘客突然抽出一个大约一尺长,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着的东西打了杜松涛几下,然后就看到杜松涛头部和手部流出血来。

  杜松涛:车长不作为有四宗“罪”

  杜松涛的代理人当庭列举了车长的几大“罪状”:

  一是杜松涛在与小偷发生争吵到厮打再到被小偷砍伤过程中,公交车从中原路伏牛路行驶至伏牛路岗坡路五六分钟时间,“如果公交车司机加以制止并报警,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防止此次伤害事件的发生,但他并没有履行其义务,致使此事件升级到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

  二是从车长胡某的笔录中可知,他是“打开车门”放走了小偷,在杜摸着脖子指着已经逃跑的小偷喊“抓住他,我的手指头断了时”,他才打110和120。

  三是保护乘车安全是公交车长的职责,这在胡某身上没有体现出来。而他曾和乘客交谈(询问笔录中记录),说明他有时间履行义务,但他消极不作为,反而为小偷的逃跑大开方便之门。

  四是在一部分公交车上安装有摄像头,可见其已经预见到公交车上会发生治安甚至刑事案件,那么为什么没有在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夜班807路公交车上安装呢?在目前的治安条件下,夜班公交车还应配备安保人员。

  对话双方

  公交公司:

  遇到小偷

  不能像杜松涛那样鲁莽


  记者:一个正常的乘客会带一把刀吗?

  王利智:作为一个普通的乘客肯定不会带刀,但是坏人也不会在脸上刻个“坏”字,车长只有提醒的义务,我们也不能对每一个乘客搜身。但从民警现场提取的包裹来看,这个带刀的乘客是不法之徒。

  记者:如果乘客在公交车上遇到小偷怎么办?

  王利智:首先要保护自身的安全。尽量提醒被偷的人,比如说“你往里走一点”、“你这个包拿好了”等,而不能像杜松涛说的那样,他若真是抓小偷去踩小偷的脚,在小偷反问为啥踩他脚时,还理直气壮称“车上人多”来激化矛盾。

  记者:夜班公交车上有安装摄像头吗?配备安保人员可行吗?

  王利智:郑州市现有的公交车下车门处都安装有摄像头,只不过没有提供录像设备,这主要为司机安全运行而安装的。郑州市现有4000多台公交车,如果每台公交车上都配备一名安保人员,那么就需要4000人,在目前肯定不现实。再说,即便有了安保人员,也没有执法权。

  杜松涛:

  得不到公正,以后不敢再“出头”


  庭审结束后,杜松涛谈起案件的结果时,他想了一会说,如果这次损害能有个说法,那他以后碰到这样的事,还会继续做下去,“不过,如果我得不到公正的说法,那么以后不会再去见义勇为了,相信以后也没有人敢伸张正义,由此带来的后果就是没有人主持正义,客观上会纵容犯罪。”

(责任编辑:高瑞)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