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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信息公示是一项重要惠民举措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09月09日06:17
  9月8日,沈阳市房产市场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世昌向记者介绍说,商品房交易环节,长期存在着购房人与开发商“信息不对称”问题,损害了购房人的利益,并不时引发房地产纠纷,影响社会和谐。“信息公示”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措施。

  “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有以下方面:一是部分开发商在项目“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开发企业资质证明》)不全的情况下,以“诚意金”、“预订金”等形式违规销售;二是部分开发商将司法查封或处于不可销售的楼盘、房源拿出来销预售;三是部分开发商人为制造房源稀缺和“热销”的假象。由于购房者不了解相关规定和全面信息,仅根据开发商的宣传和介绍便盲目购房,结果有的上当受骗、陷入法律纠纷,有的迟迟不能入住,有的入住后长期办不下来“产权证”。

  房价是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一些开发商往往用均价或最差房源的最低价进行虚假宣传,与实际成交价差距很大。在实际销售中,价格信息往往透明度低,随意性很强,对购房者有失公平。本届秋交会的相关信息公示活动,涵盖了商品住房价格的公示,实行销售房屋“一房一价”。这将极大方便购房百姓随时查询房价信息,明明白白消费。此外,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可防止开发企业随意调价,有利于保持房价的稳定,避免沈阳房价短期内上涨过快。

  周世昌表示,作为一项惠民举措,在本届秋交会上开始实施的相关信息公示活动,这对购房者是一大“利好”。期待“信息公示”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其保护购房者权益的作用。

  本报记者 彭跃东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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