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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日均10余人被狗咬 受害人可索赔精神损失费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2010年09月10日11:05

  本报讯 记者石鹏报道:近日,本报连续报道省城桃苑小区7岁女童小芸遭3条狼狗撕咬约30分钟的惨剧,引起了市民的高度关注。昨日,记者从疾控部门了解到一个惊人的事实,省城平均每天有10多人被狗咬伤。

  南昌日均10多人被狗伤

  据粗略统计,从昨日上午8时起至晚上7时,记者共接到66个市民来电,有人询问小芸伤势,也有人举报许多存在狗患的小区。

  昨日,记者从南昌市疾控中心获悉,今年1至8月,该中心门诊部共接诊了2600多名被狗咬伤的患者。“这是个惊人的数字。”该中心门诊部金主任告诉记者,平均每天有10多人被狗咬伤。那些没有到疾控部门治疗或是到私人诊所治疗者,则无法统计数据。

  金主任提醒,市民在被狗咬伤24小时至72小时之内,一定要用20%肥皂水或0.1%新洁尔灭(两者不可同时使用)反复彻底冲洗伤口,冲洗后用2.5%碘酒反复擦拭消毒,对伤口不缝合不包扎,并到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防疫站)注射狂犬病疫苗,以免疫情加重。

  可索赔精神损失费

  7岁女童小芸被3条狼狗撕咬后,许多市民非常关心她的伤情恢复情况。昨日,小芸的外公李老汉告诉记者,小芸的伤势已有明显好转,精神也比前几天好了一些,中午和晚上都可以吃一小碗饭。但何时出院还是个未知数,因为有些伤口还没有缝合。

  针对小芸的治疗情况,江西省国风律师事务所彭金才律师认为,在对人身伤口进行治疗的同时,还应辅以心理康复治疗。彭律师还表示,在公共场所被狗咬伤的市民都可以向狗犬主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情况严重并属实,精神损失索赔数额最高可达5万元。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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