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烧ATM机获刑 出狱后又火烧房子
男子酒后爱发泄不满,一来情绪就爱放火
看人家在ATM机上取钱,一男子却感到不满,借着酒劲放火烧了ATM机,该男子因此获刑。出狱后,他来到大连找工作,因为一点小事,他酒后再次发泄不满,先后在两栋楼的楼道里放火,好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该男子因此将再次受到法律的制裁。
神秘光头男子到来 楼道里着起大火
李女士在中山区五卅街附近的一家理发店工作,今年6月2日中午11时15分许,她正站在理发店门口,看见一名光头男子从门口走过,径直走进了五卅街一栋居民楼旁的楼道内,这栋居民楼是老式建筑,楼道里堆着一些杂物。
“我还以为他是去上厕所的,过了一会看见他出来了。”李女士表示,该男子从楼道走出来后,她注意到楼道里开始往外冒烟,“我赶紧冲进楼道内看是怎么回事,结果发现自家在楼道里搭建的小房着火了。”李女士赶紧拨打了119报警,消防队员赶到现场后很快将火扑灭。此时,小房的门已经被烧毁,楼道内的一些物品也被烧毁。李女士还发现,旁边楼道里也起火了,里面还挂有好几个煤气表,其中一个已经被烧得漆黑,好在消防队员扑救及时,没有引起更大的火灾。
“消防队告诉我说,这火很可能是人为放的。”听了这个结论后,李女士想起了光头男子,认为该男子有很大嫌疑,于是她拨打了110报警。
男子火灾现场被抓 称只是“报复一下”
火灾发生后,昆明街派出所刑警队侦查员赶到现场调查,但是可疑的光头男子已经不见踪影。等侦查员离开后,李女士发现,光头男子又出现在火灾现场附近,于是她立即打电话报警,侦查员再次赶到现场将该男子抓获。该男子到案后,交待了自己放火的事实。
“我挺生气的,就想放火报复一下。”据了解,该男子叫刘某,1972年出生,吉林省吉林市人,他称自己放火完全是为了报复和发泄不满。原来,今年5月中旬,刘某从老家来大连打工,但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我来大连15天了,没有地方住,就露宿在火车站附近。”刘某讲,今年5月末的一天晚上,他在火车站附近喝酒,被一个陌生人打了一顿,于是他就向警方报了案。“警方一直没有处理,这几天我都挺生气的。”6月2日早上,刘某喝了1斤多的白酒,然后在劳动公园附近转悠,不知不觉走到了五卅街附近。
“我转到一个老式居民楼的楼道里,看见楼道里临建小房里有木头和破衣服,于是我就借着酒劲用打火机把纸点着了。”李某表示,放火后他又转到旁边的一个门洞,又用打火机点着了一些废纸,并且引燃了门洞里的保温箱,然后他就跑了出来。
“我看见消防队员来了,把火扑灭了,我就走了。”刘某表示,他转悠了一会,不知不觉又回到了现场,结果被警方抓个正着。
看人家取钱不满 他酒后放火烧ATM机
“我就是生气,想报复一下,没想过火一旦着起来,居民楼里的人能不能逃出来。”据刘某到案供述,他知道自己放火是违法行为,但是当时酒喝多了,他也没想那么多。
记者了解到,这并不是刘某第一次酒后放火,几年前,他就曾因酒后放火被判刑。2006年8月20日零时20分许,刘某酒后来到吉林市船营区某地,放火烧毁了一台ATM机。“我当天喝酒喝多了,心里烦,看见有人提款,我很生气。”刘某表示,他把不满发泄到了ATM机上,当时他拿出了打火机,点燃报纸后,放到ATM机的出钱口上,“我就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
当时,刘某放火后,很快被警方抓获,而ATM机的面板已经全部烧毁,导致这台ATM机报废,经鉴定,被烧毁的ATM机价值27000元。2006年,刘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今年2月份,刘某才刑满释放,出狱后不久他来大连打工,结果又因酒后放火发泄情绪被抓。近日,刘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王宏伟 记者张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