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挥拳脚踢不愿乘坐“黑车”的旅客,还将善言相劝的同行旅客殴打致死,3名被告人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9月7日下午,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所辖蚌埠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建华、俞传学有期徒刑12年和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同案被告人陈民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去年9月4日凌晨2时许,王建华、俞传学、陈民酒后在上海铁路局蚌埠站站前广场招揽租车生意。在车站贵宾室附近,王建华等人劝说刚下火车欲往淮南的旅客马某、蒋某坐自己的车,马、蒋二人嫌车费太贵没同意。不料,俞传学拎起马某放在地上的行李,走向自己的黑色桑塔纳轿车,强行让马某租乘自己的车前往淮南。马某欲夺回行李,俞将马打倒在地,站在旁边的王建华、陈民亦上前帮忙殴打马某。年近六旬的马某的同行人蒋某过来劝阻,王、俞、陈三人又对蒋施以拳脚,致蒋后仰倒地昏迷。俞传学随即驾车逃离现场。
蒋某经抢救无效于9月10日死亡,马某属轻微伤。 9月5日,公安人员在蚌埠市将王建华抓获,在淮南市将俞传学、陈民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建华、俞传学、陈民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己构成故意伤害罪。王建华、俞传学在共同犯罪中是主犯;陈民是从犯,依法减轻处罚。
记者 郭宇 通讯员 郑妍 杨宝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