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郄建荣
“近期发生的几起突发环境事件,再一次凸显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今日在中国环境报宣传工作会议上表示,环保部门应大力深化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力求环境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完整。与此同时,新闻媒体也要全方位、深入客观地关注环境信息,发挥重要的舆论监督作用。
潘岳认为,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不能满足于一季度、半年甚至一年发布一次环境信息,而要根据形势和工作的需要,随时发布环境信息,让公众对环境信息有动态、纵深的了解。
紫金矿业昭示环境信息公开迫在眉睫
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更直接地监督政府行为。会议同时指出,要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
对此,潘岳表示,环境保护部是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后第一个制定并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部门;也是第一个出台并实施《环评公众参与办法》的部门;更是第一个举行全过程公开的圆明园环保听证会的部门。
他说,这些举措是新生事物,有经验也有教训,但成绩是主要的。最近集中爆发的环境突发事件更说明这些举措的前瞻性与必要性。例如紫金矿业在事发9天后才正式对外公布相关信息的行为,引起了公众对环境信息公开、环保部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广泛关注。这一典型案件再一次提醒我们,加大力度推动环境信息公开迫在眉睫、已经刻不容缓。
潘岳表示,环保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非常能体现现代执政方式,是各类矛盾与诉求的重要窗口,也是依法行政各类政策的试验平台。环境信息是政府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公开本身就是政府服务的重要内容。公开环境信息,才能使公众全面了解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决策和规划,准确把握地方政府在保护环境方面的措施和实施进程;才能有效防止某些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等公共事务方面的长官意志和权力滥用;才能发挥媒体和社会的力量及时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纠偏。这是加强行政监督、推动政府转变职能的有效措施。
潘岳认为,环境信息公开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一些污染企业由于地方行政力量的庇护,在只支付很低的环境资源成本的情况下,获得了超常的利润,由此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巨大优势,并吸引新的资金资源投入。这一行为不仅使公众利益蒙受巨大损失,更造成了市场扭曲,阻碍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
“公开环境信息,可以迫使这些污染行业承担应有的经济和社会成本,可以规范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决策与资源配置,确保资金、人力、资源环境等生产要素向可持续发展方向上流动。”潘岳说。
潘岳表示,环境信息公开是一种全新的环境管理手段。它承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批评权,通过公布相关信息,借用公众舆论和公众监督,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制造者施加压力。
“环境保护是是重要的民生问题,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通过环境信息公开,才能更为有效地确保环境保护"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环保部门监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顺畅有效地运行。”潘岳说,才能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明确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厘清各级环保部门监督管理的地位,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使公众对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的社会角色和职责分工有正确而深刻的认识。
环境信息及时公开不能只报喜不报忧
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特别指出,今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都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具体,让老百姓看得懂、用得上。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时限内予以答复等。
对此,潘岳谈了他的看法。他认为,目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至少还有三个方面需要完善:
———要做到环境信息公开及时。要在第一时间公布相关信息,不拖延、不隐瞒。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不能满足于一季度、半年甚至一年发布一次环境信息,而要根据形势和工作的需要,随时发布环境信息,让公众对环境信息有动态、纵深的了解。
———要做到环境信息公开实事求是,避免误导,不夸大、不缩小。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公布环境信息不能避重就轻,不能只报喜不报忧。既要全面公布成果,也要如实反映问题。
———要做到环境信息公开完整。公开的信息要翔实具体,避免含混,不掩饰、不回避。地方政府和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对于环境信息公开不能简而言之,以笼统概括和专业术语将关键问题含糊带过,更不能对可能影响公众乃至社会的环境隐患及整改方案等略而不谈。要让公众能看懂、看透、看全。
潘岳说,新闻媒体是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承载着发布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环境信息,积极开展舆论监督,传递公众环境诉求等重要功能和作用。媒体的环境信息公开,折射着政府的公信力,代表着社会公正,主张着公平正义。随着信息越来越公开,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
本报北京9月1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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