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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控须严格“收回制度”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9月15日10:00
  近期,“上海证大92亿元出让金无着落,外滩地王可能被收回”的事件成为业内焦点。据了解,目前,上海证大尚有超过10亿元的资金差距,而缴款的最后日期已过。显然,严格意义上讲,该地块应当属于“被收回”之列,但经过与地方政府的“勾兑”,上海证大将延期付款。

  笔者认为,地王的诞生对哄抬区域房价影响很大,在楼市调控步入纵深之际,中央应督促地方严格执行土地市场调控,对到期不能缴清地价款的“地王”坚决收回。

  自今年2月上海证大以92.2亿元的总价、34148元/平方米的楼面地价拿下上海外滩“双料地王”之后,其资金实力和开发能力一直受到业内质疑。而上海证大获得土地后,也想引入更多主体共同参与该地块的开发。5月13日,外滩地块50%的土地款缴付,上海证大、复地集团、杭州绿城置业及上海磐石投资分别支付10亿元、25.72亿元、8.58亿元及1.873亿元,共计逾46亿元。而剩下的50%土地款则要求在4个月内支付,也就是9月13日之前。但截至昨日,外界仍未得到上海证大完全支付余款的消息。

  根据有关规定,逾期未缴付土地出让金,地方政府有权收回出让地块,并没收保证金。不过,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地方政府对未按期缴付出让金的土地仍然网开一面。这不仅会激发开发商的侥幸心理,也会使房地产调控的严肃性受到损害。

  业内专家指出,在土地由地方政府垄断供给模式和分税制体系下,“卖地生财”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土地财政则滋生开发商与地方政府的“共谋”行为。因此,在房地产开发中,地方政府往往会给予诸多“绿色通道”。而当开发商陷入资金危机之时,地方政府往往会伸出援手,帮助开发商渡过难关。

  2007年8月,某地产公司以楼面单价6.7万元/平方米、总价44.04亿元的天价,竞得上海市南京东路163号地块,刷新了全国土地市场的成交纪录。但在随后的一年内,该公司并没有开发该地块。2008年8月,该公司以“支持上海市重大工程——地铁建设”为由,与上海市黄浦区房地局“友好协商”,将“烫手山芋”成功脱手,其先期支付的土地出让款亦将获全额退还。近期,上海证大则可能在某种“冠冕堂皇”的理由下,以支付利息的方式延期缴付余下的地价款。

  业内人士指出,开发商通过高价拿地推高区域房价,并分享房价上涨后的超额收益,但又无需承担土地市场波动的风险,长此以往,房地产市场将不可能健康运行。

  今年以来,在调控从严的背景下,北京、南京、温州等地相继有高价地块被收回。2月,北京50.5亿元“地王”——天竺22号地被收回,大龙地产2亿元竞买保证金被收回,对周边市场影响巨大。专家认为,各地都应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制度,加强土地出让金缴付的监管,以经济手段和行政处罚提高开发商高价拿地的风险,让土地调控落到实处。本报记者 林喆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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