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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车旅游不同收费续 三亚旅游委建议游客签合同

来源:南海网
2010年09月16日08:28

  同车旅游不同收费 三亚旅游委建议游客签合同

  作者:蔡于博 周筱

  南海网9月15日三亚消息(南海网记者蔡于博实习记者周筱)昨日,南海网记者就“网友写新闻”栏目“游客质疑同车旅游不同收费”的报料走访了三亚市物价局,并得到了物价局回应:旅游价格是市场调节价,企业根据自身收益法、经营策略、服务内容等自行定价,物价局不能干预。

  随后有网友在评论中询问,旅行社将产品交给网络、酒店、家庭旅馆等渠道进行销售,预订点收取佣金,这样的团是否为野团?

  15日下午,南海网记者来到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咨询。市旅游委副主任唐嗣铣告诉记者:“价格的问题应该用客观态度来看待,国家对服务性项目的收费是放开的,为的是扩大企业参与积极性,引入竞争机制,促使大家把服务做好。当一个旅游产品设计出来后,旅行社批发给零售商,零售商付出了劳动,加价销售是正常的。”

  唐嗣铣指出,假如某个行程一分钱不要,游客就要考虑这其中可能承担的风险;相差几十元属差距不大,只要旅行社事先告知价格和服务内容,双方达成消费共识即可。他介绍了美国某旅行社的经验,将客人分为高、中、低三个档次,旅行社与每一档次客人均签订合同,列出所有服务项目及价格,详细告知客人行程涉及的方方面面,包括所有的自费及购物项目,甚至可能多达十几页纸。他建议三亚的旅行社也应和游客签订合同,游客可防止被瞒欺诈骗,旅行社可规避风险,对双方都有利。

  在网友“忠言”的行文中提到“南山、天涯海角的一日游价格为260元/人,其他游客预订的差价为几十元”。南海网记者就此价格拨打了旅游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旅游质监部门认为此价格属于正常价格,并未超出浮动范围,也未出现零负团费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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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客质疑同车旅游不同收费 三亚物价局称不干预

(责任编辑:new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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