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指出,哈尔滨民政系统频曝“发死人财”事件,暴露出经营者的唯利是图,也暴露出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缺失,同时也再次暴露了我国殡葬行业的政府垄断弊端。
近日,哈尔滨市连续出现多起殡葬系统乱收费事件,经过当地媒体的跟踪报道,反映此类情况的市民也越来越多,事件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
而此前,哈市民政系统多次进行所谓清理、整顿系统内乱收费行动,哈尔滨市物价局、财政局、民政局于今年3月份出台《哈尔滨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这是一部规范的法规性文件,但即便如此,不到半年里,各地仍多次曝出乱收费、占死人便宜、发死人财的事件。
业内人士指出,哈尔滨市民政系统频爆“发死人财”事件,暴露出经营者的唯利是图,也暴露出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缺失,同时也再次暴露了我国殡葬行业的政府垄断弊端。
不买殡仪馆骨灰盒不给寄存
7月15日,哈尔滨市民李鑫在呼兰区发生车祸死亡,20日在呼兰区第一殡仪馆进行了火化。火化前,家属发现殡仪馆销售的骨灰盒最低为1300元,经济条件本来就不好的李家人便到外面购买了较为便宜的骨灰盒。
可是,办理骨灰寄存时,工作人员表示:“不在我们这儿买的骨灰盒,按规定不允许寄存。”李家人说尽了好话,在工作人员的提示下,找到了殡仪馆的陈国彦经理。陈经理给工作人员写了张条子。李家人提供的这个条子的复印件上,写有“李鑫骨灰寄存,收200元罚款。陈国彦。”字样。
“我们交了200元罚款,这才得以将死者的骨灰安放。”死者家属无奈又气愤地说,“不买他们的骨灰盒,就得被罚款,这钱交得太憋屈了。”
据死者家属介绍,事后他们拨通了陈国彦经理的电话,质疑这笔罚款的收费依据,得到的答复是:“不在我这买骨灰盒,我们就不给存放,这就是我们内部的规定。”更令家属难以接受的,是陈国彦的最后一句话:“要不是考虑你家困难,就罚你400元了。”
一具遗体收了两次尸检费
王成义的妻子2008年2月17日不幸遇车祸去世。王成义回忆说,从医院拉到哈市殡葬事务管理所管理的西华苑后,第二天由警方组织对尸体进行了尸检。
但是在王成义交款的票据上,却呈现出了两笔“尸检费”:一笔为1000元,收费单位为黑龙江省法医学会。第二笔尸检费为2183.28元,收费单位为黑龙江顺风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王成义纳闷了:“法医进行的尸检是警方指定的,也是我认可的。可是这第二次尸检,既没有人通知我,我本人也没有看到。”
令王成义质疑的费用还不止这一项。在收费清单上,显示还有“引导代办费50元”。王成义回忆说,当时根本没有服务人员为家属进行引导代办,哪来的“引导代办费”?
8月4日,哈市民政局殡葬事务管理所相关负责人确认,几笔收费“存在问题”。据这位负责人解释:2138.28元的第二笔尸检费名称有误,应为“尸检处理费”,指的是对尸检后的尸体做的清理费用,包括手术刀、毛巾、纸棺材等用品费用。
这位负责人当场表示,对王成义质疑的二次尸检费进行部分退还,50元的引导代办费全额退还,总计退还不合理收费2000元。
省民政厅干预
8月9日,面对哈尔滨市民政部门愈演愈烈的发死人财问题,黑龙江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殡葬管理工作紧急会议,对近期发生的哈市呼兰区、尚志市等殡仪服务单位的三起违纪违规经营事件进行了通报批评。会议宣布,将对全省殡仪服务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不合理收费现象。
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厅会议通报,2010年4月22日,17岁男孩王楠医治无效后死亡,尸体被送到尚志市第一殡仪馆,工作人员要求家属购买骨灰盒,家属称没钱买,殡仪馆竟以家属放弃骨灰为由自行处理了骨灰。
为此,有关部门对尚志市第一殡仪馆馆长董武做免职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向王楠家属支付补偿金2万元。
对于被媒体关注而民愤极大的呼兰“李鑫”事件,省民政部门的处理意见是:撤销呼兰区第一殡仪馆党支部书记、副馆长陈国彦职务,调整相关责任人工作岗位。同时退还死者家属不合理收费,赔偿经济损失。
据称,黑龙江省民政厅此举有明显“灭火”的意思,但即便如此,对哈尔滨民政系统敛死人财、发死人财的指责之声仍然不绝于耳,更有学者指斥这种行为是无良殡葬。
无良殡葬的背后
近两年来,从天价墓地到永久墓地使用权,再到如今的殡葬系统乱收费,哈尔滨殡葬系统负面新闻不断,业内人士指出,这反映出哈尔滨民政系统在殡葬管理问题上的无力和缺位,作为主管部门,哈尔滨市民政局似乎一时间陷入了管理缺失的危机。
一位社会学家强调,中国文化强调入土为安,连续多起“占死人便宜”、“发死人财”事件,正与福利、公益等政府形象、国家形象相冲突对立,这与民政事业的公益性也是对立的。从管理角度看,这些事件恐怕难以用偶然事件来掩饰,相反,这恐怕仅仅是垄断而形成的无良殡葬的冰山一角。
对频发的此类事件,作为责任单位,哈尔滨市民政局并没有给出正面的答复,但是,仅仅从这一部门对这些问题应对过程的效率,就可以让人体味其中的傲慢和冷漠。
8月4日,本报记者致电哈尔滨市民政局,并将采访提纲以传真的形式交给了民政局宣传部。然而,截止到8月11日,一周的时间内,民政局方面却未作出任何回复。在此期间,记者多次向该局宣传部门打电话询问采访提纲的处理结果,但得到的答复均是“在开会”。8月11日上午,哈尔滨市民政局宣传部门负责人终于承认,相关的采访提纲他们已经收到,并已传给了他们民政局的殡葬管理处,对于具体的回复事宜,作为业务处室,殡葬处负责人会给出明确的答复。
但随后记者致电哈尔滨市民政局业务处处长冯益民,出人意料的是,冯却表示他们根本没有收到局宣传部的任何传真文件。对于业务部门这个答复,宣传部门的答复是:由于近期一直都在开会,所以可能是在文件传递的过程中出了差错,致使业务部门那边确实没有收到采访提纲。之后这位负责人表示,会“尽快”将提纲传给业务处,时间是“第二天”。
而据了解,哈尔滨政府部门早已于2008年前都实现了网络化、电子化办公。
8月12日,哈尔滨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书记林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有事,不能接受采访,同时,他认为可以由殡葬管理处的负责人来回答相关提问。
8月16日,哈尔滨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和殡葬管理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均称自己不能代表哈尔滨市民政局,无法回答任何问题。
暴利背后的体制之惑
8月9日,在黑龙江省民政厅召开的会议上,哈市呼兰区民政局局长王学思对呼兰区第一殡仪馆乱收费一事进行了检讨。
此前,省市区三级民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处理:撤销陈国彦第一殡仪馆党支部书记、副馆长、第一殡仪馆负责人职务;调整相关责任人工作岗位,辞退两名临时工;主管副局长吴志富在党组会上就内部管理不严、督促处理问题不及时作深刻检查。
然而,就像死者李鑫父亲说的那样:“我家的200元退了,可还有很多人的200元不知哪儿去了。那么多生者在处理丧事中遇到不合理收费,他们该怎么办?”在体制垄断的掩盖下,殡葬系统还有多少暴利不曾公开,还有多少“发死人财”的恶性事件没有被揭露,谁也不知道。
此次事件,让人可以窥探冰山一角:
死者李鑫家属曾经因为被多收了200元钱向呼兰区民政局投诉,得到的答复是:呼兰区第一殡仪馆是与大江集团合作经营殡葬业务,两家对收入四六分成。
大江集团,是呼兰境内一家民营企业。大江集团如何与殡仪馆合作,合作的背景如何,对于此类信息,来自哈尔滨市民政部门的回答均是:不了解情况。
据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都宝成披露,目前黑龙江省殡仪馆存在国有、民营和股份制(合营)三种体制,而且都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利润上缴财政,开支要自己解决,所以搞创收就成了头等大事,以至于出现违规乱收费现象,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
作为具体主管单位,哈尔滨市的民政部门似乎很有些委屈,因为管理一直都在进行。据了解,此前,哈市民政系统多次进行所谓清理、整顿系统内乱收费行动,并联合哈尔滨市物价局、财政局、民政局颁布《哈尔滨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但即便如此,不到半年里,各地仍多次曝出乱收费、发死人财的事件。
事件被当地媒体曝光后,哈尔滨市民政部门负责人屡次公开承诺,在哈尔滨民政系统内收费的内部监管机制是透明的,但是,让人无法解释的是,如此透明的监管机制下,殡葬系统却为何连续曝出侵犯死者利益、侵犯家属利益的丑闻?哈尔滨市社科院一位社会学家认为,此类事件的发生,则不能仅仅用个别人的良心缺失来遮掩,相反,整个系统管理不到位恐怕才是问题的核心。
其实,连续几年来,从天价墓地到永久墓地使用权,再到殡葬服务环节的乱收费,哈尔滨殡葬系统负面新闻不断,业内人士指出,这已经足够反映出哈尔滨民政系统在殡葬管理问题上的无力和缺位。
而实际上,这个社会的共识是:“殡仪馆是公益性事业,原则上不能民营。”但是呼兰第一殡仪馆与大江集团之间的特殊合作关系,让人不能不怀疑这个共识是否真的是被政府部门认真执行了。
据黑龙江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9-10月将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限时整改,对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采取退还不合理收费、公开道歉等方式进行纠正,对问题严重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但是,如此处罚的背后,一个让人无比痛心的事实却是——亲人逝去已经给家属带来无尽悲痛了,但利用这悲痛,把家属对亲人的悲哀都化成了金钱,这仅仅是管理缺位的问题吗?
(责任编辑:黄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