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9月17日消息 据江苏电台报道,今年8月份,江苏省公安厅研究起草了《关于赌博违法案件的量罚指导意见》,草案中规定,对参与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等方式赌博的,个人赌资或人均赌资达到100元以上给与处罚;而对打麻将、玩扑克等带有娱乐性质的赌博活动,人均赌资在200元以上才给与处罚。对此,群众争议较大。昨天,江苏省公安厅首次就争议条款做出补充说明。
根据目前《草案》中规定,对参与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等方式赌博的,个人赌资或人均赌资达到100元以上给与处罚;而对打麻将、玩扑克等带有娱乐性质的赌博活动,人均赌资在200元以上才给与处罚。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局长恽爱民表示,这个“起罚点”的标准,是根据我省城镇和农村人均收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定的。目前我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342-428元,农村的则为每月155-210元。
恽爱民说:“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如果拿相当于我省困难群体一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费去赌博,可以给与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拿相当于我省所有人平均一个月的收入去赌博,可以给与五日一下拘留处罚。”
同时,恽爱民还对《草案》中不以赌博论处的情形作出明确重申,他说:“不以赌博论处的情形,即亲属之间进行的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亲属包括血亲和姻亲。”(江苏台记者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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