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重庆9月17日消息(记者吴新伟)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重庆近日公布:主城区首次按揭购房者,同时在主城区内缴纳个税的购房产权人,根据其所缴纳的个税额度,将享受财政补贴优惠。
该项政策主要是为了重庆引进高端人才推出的一项优惠政策,解决高端人才的后顾之忧。补助对象从2008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主城10区首次购买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的对象。
补助方式和计算方法为:从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纳税越多补助就高。比如一个高收入的首次购房者,他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500元,年缴个税为1.8万元。按照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规定,他可以获得7200元的补助。在申报办理程序中,产权人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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