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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盗采煤矿团伙落网 带头大哥获刑八年(图)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09月18日01:51

               被带出法庭时,陈春雷(中)向旁听席亲属点头。本报记者蒲东峰摄

  昨天上午,房山法院以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陈春雷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20万元。其手下11名兄弟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至9年半不等。

  2007年11月,陈春雷与他的两个同伙焦永庆、王记林合作,以盗采煤矿发家,之后一年多横行乡里,成为房山区周口店镇长沟峪附近一霸。2008年11月,“雷哥”及其手下兄弟相继落网。

  庭审

  一审被判8年“雷哥”不服要上诉

  昨天上午,陈春雷被带至法庭。他笑容满面,大声和旁听席上的家属打招呼。宣判完毕,他明确表示拒绝采访,之后一直缄默不语。被问及对判决是否满意时,他突然大吼一声:“你说,我能满意吗?”

  自今年6月北京市下令小煤矿全部关闭之后,本案是本市法院宣判的首例盗采煤矿案件。

  去年11月,检方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对陈春雷提起公诉,焦永庆、王记林及其他9名兄弟也以同案犯身份被公诉。检方指控称,2007年11月至2008年11月,陈春雷纠集焦永庆等人盗采煤矿,非法开采煤炭共计2.3万余吨,价值700余万元。他们将这些煤炭转移后,非法销售获利。此外,陈春雷等人还因琐事殴打他人5次,通过碰瓷等方式讹诈他人钱财5次。

  陈春雷对指控提出异议。他自称在开煤窑期间,没有任何一个部门禁止他们开采煤矿,也没接到过停止开采的通知。而检方指控的打架事件,他从来都没参与过。

  焦永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己在长沟峪附近住了20多年,小煤窑一直没有停工过,别人开采都没问题,他们才开始挖煤就有问题,“我不认罪,为什么抓我?”

  经过10个月的审理,房山法院采信了检方的证据,认定陈春雷等人非法盗采煤矿,一年之内挖煤2.3万余吨,已经构成非法采矿罪;根据证人证言,认定陈春雷等人因争执等琐事打伤他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认定陈春雷等人开着货车在路上碰瓷,或者谎称别人的石板砸伤兄弟,多次讹诈钱财,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

  昨天上午10点半,房山法院宣判此案。法院认定陈春雷构成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20万元。他的两个亲密同伙焦永庆被判6年6个月,王记林被判5年,其他9人被叛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至9年半不等。

  宣判后,陈春雷等人坚决表示“要上诉”。

  黑史

  发家

  拉帮结伙三人团伙非法采矿

  现年42岁的陈春雷是北京人,初中文化,曾因流氓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4年,他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缓刑届满后,陈春雷成为无业人员,认识了人称“老四”的焦永庆。焦永庆和陈春雷同岁,曾因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获刑。

  2007年11月,焦永庆向陈春雷提议,到长沟峪山里找块地开石板厂。焦永庆开车把陈春雷拉到长沟峪和长流水交界的一个山坡上,他们在背阴面看到几个窑洞敞开,小矿主正在组织采矿。两人在一个洞口坐了半小时才下山。

  十余天后,合伙采矿定下来,焦永庆还带来了有多次前科的王记林。没有任何手续的“黑窑”正式成立,10万元一股,陈春雷和焦永庆各入一股,王记林则入了“干股”——他不出钱,但是出力负责煤矿的一应杂务。

  陈春雷说,他们本想采石板,焦永庆还租来了挖掘机,但是因为山坡太陡,无法采出整块的石板,却意外挖出了煤。每挖出一货车的煤,他们就派人运送到长沟峪附近的一个私人煤场。陈春雷说,当时卖煤不过磅,而是以车计算,每车有煤10吨左右,每吨煤的卖价是90至100元。

  经营

  分工盗采各怀鬼胎互不信任


  2008年春节过后,陈春雷成为房山区城关街道顾册村经联社的副社长,需要到城区上班,不再主管煤矿。焦永庆开始全权负责挖煤、卖煤、收款,王记林则负责帮煤矿“铲事”。

  陈春雷说,2008年3月左右,煤矿开始赢利,焦永庆把卖煤的钱交给他,每次都给五六万,一共给过三四次。他自称,直到2008年11月被抓,他都不晓得账户上还剩多少钱。

  在陈春雷的记忆中,他对焦永庆和王记林很仗义。因为2008年7月,旁边的一个黑煤窑准备开工时,曾找他入股。当时他没有私自答应,而是回去跟焦永庆、王记林商量后,三个人合伙入了对方一股。

  尽管如此,他们在煤窑的管理上还是彼此防备。陈春雷坦言,他们三兄弟各派一个人代替自己负责煤窑的一部分事务,陈春雷派出的人拿着煤窑所有的手续;焦永庆则让自己的亲姐姐负责一切钱和票据;王记林派自己的妹夫管理煤矿开采。

  依靠盗采煤矿发家后,陈春雷成为长沟峪附近“一霸”,被兄弟们尊称为“雷哥”。他们不仅自己盗采煤矿,还试图独占周边的煤矿资源。一位个体石板厂的厂主说,他在长沟峪附近挖石板,被焦永庆误认为是盗采煤矿,平白无故遭到一顿毒打,左肩还挨了三刀。

  落网

  恶有恶报受害人气不过举报

  这个给陈春雷等人带来利益的黑煤窑并不起眼,它位于山顶上,没有任何办公设备,只有挖掘机在作业。据了解,这种小黑煤窑在长沟峪和金鸡台国有煤矿矿区至少有上百家,却很难被矿区保安和民警查获。国有矿区的保安说,他们得知山上有黑煤窑,但是离矿区太远,路不好走,等他们上去查时,盗采者已经跑了。为了制止盗采,他们曾在附近山体和石头上张贴通知,告知盗采者将被追究刑责,但收效甚微。

  陈春雷的落网缘于一个买煤者的举报。2007年底,曾在焦永庆手里买过煤的张骏(化名)被陈春雷等人的车拦下。他们斥责张骏用假币买煤,对张骏一顿拳打脚踢之后,还要走了3800元现金。张骏后来越想越生气,于2008年11月向公安机关举报了他们。

  2008年11月7日,陈春雷被警方锁定为犯罪嫌疑人,被传唤至公安机关。随后,焦永庆、王记林及其他9名手下也悉数落网。警方在调查时发现,陈春雷不仅开了黑煤窑,还带领手下横行乡里。房山警方将此案上报市公安局打黑办,定性为涉恶案件。

  今年6月,市政府宣布关闭所有小煤矿,延续千年的小煤矿采煤史宣告终结。陈春雷等人盗采煤矿案成为小煤矿全部关闭后本市法院宣判的首例案件。

  恶行

  阻止他人分一杯羹

  知道“雷哥”的人,听到他的名字都心惊胆战。王先生原本在长沟峪附近开采石板。2008年4月20日中午,他正在石板厂监工,焦永庆带着六七个人冲过来。王先生认识焦永庆,知道他不是正经人。但是出于畏惧,他还是主动搭讪说“四哥,你认识我吗?”

  焦永庆不理他,但是阻止石板厂继续挖石板。王先生上前解释说自己只是采石板时,头部挨了一铁棍。之后,焦永庆带来的人用钢管、木棒对王先生一顿殴打,王先生爬起来想跑,却被打得更狠。据王先生亲属回忆,他被打得后背脱了一层皮,全身青紫,住院一个月后生活才能自理。

  王先生的亲戚认识陈春雷,在饭馆宴请“雷哥”,恳请对方体谅王先生。陈春雷痛快承认是他手下干的,并“很给面子”地掏出一万元作为赔偿。虽然1万元远远不够付医疗费,但因为畏惧“雷哥”的势力,王先生始终没有报案。

  碰瓷剐蹭强索钱财

  2007年8月的一天中午,来自河北涿州的于先生开着一辆解放牌货车,正从长沟峪附近拉石板下山。于先生说,他的车是正常行驶,突然后面来了一辆吉普车,直接撞在了货车的车尾上,吉普车的挡风玻璃立即碎裂。

  吉普车上下来三男一女,他们言语粗暴地说是于先生开车把吉普车撞坏了。于先生想跟他们讲道理,却被威胁“你还想不想从这儿拉石板了”,顺势便要打他。

  他们就是陈春雷的手下党秀才等人。党秀才要求于先生出2万元,否则走不了。于先生连忙哀求说,自己上有老下有小,挣钱也不容易,“希望你们可怜可怜我”。

  党秀才等人根本不听哀求。于先生打电话叫来了一位朋友。朋友得知这些人是“雷哥”的手下,求情将钱降到了6000元。

  害怕“雷哥”的人伤害自己家人,于先生第二天就借了6000元,亲自开车送到长沟峪党秀才手中,“根本不敢报警,怕他们报复。”

  无缘无故殴打路人

  2008年1月的一个下午,张先生开着小货车去长沟峪拉煤。看到一辆满载煤炭的大货车正在下山,他将车停在路边避让。此时,后面的一辆吉普车下来两个人,从车窗揪住张先生让他下车。

  这两人是陈春雷的手下王刚和杜鹏。张先生说,他们出言不逊,说张先生挡住了他们的路。“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一个就抽了我俩嘴巴,还大声骂我。另一个见状也揪住领子打我的脸。”打完人后,杜鹏又抄起吉普车上的一根钢管,照着张先生的车砸下去。直至车的机器盖子和水箱都被砸坏,张先生吓得都不敢说话。

  车几乎报废了,杜鹏又拿起钢管打过来,张先生用胳膊挡了一下,手肘立即被砸伤。“我的毛衣和秋衣全都打坏了,胳膊缝了六针,留下了后遗症。”

  “你再来还他妈打你!”王刚和杜鹏临走时,给素不相识的张先生留下了最后一句话。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刘杰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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