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命于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建设部”)、中国银监会近日已对8月以来的楼市回暖进行调研。两份汇报材料中既反映了8月以来内地主要城市楼市成交量的迅速回暖,但也提出,在成交量回升的同时,房价并未出现伴随性的大幅跃升,楼市投机、投资资本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也正因如此,两部门提出强化落实现有调控政策,严密监测市场动态。
两部门紧急调研
9月10日前后,国务院办公厅向建设部、银监会、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转发了一份专门针对8月以来楼市回暖的“舆情通报”。在这份通报中,汇总了各地新闻媒体对楼市8月成交量上涨、市场再现排队等房等现象的报道内容。
鉴于此,国务院向建设部、银监会等部门提出,要求相关部门对上述舆情通报中反映的市场变化进行说明和汇报。按照这一要求,建设部和银监会相继展开针对北京、深圳、上海等城市的调研工作。目前,调研工作已经结束,由此汇总的材料,也已火速呈送国务院。
记者了解到,在对8月以来房地产市场回暖的描述中,汇报材料既引用了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同时,也引用了各地房地产交易信息系统的实时统计数据。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采用“抽样再加权”的方式,就长期趋势而言较为准确和严谨;而后者则能比较准确反映出短时间内的市场变化情况。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8月全国30个城市中有26个成交面积环比上涨,其中11个城市上涨幅度超过50%,为4月中央政府密集调控楼市以来罕见。
中原地产华北区域董事总经理李文杰告诉记者,本轮楼市调控的效果肯定是有的,但当前楼市调控面临的局面仍然十分复杂,投机性需求能否长期受到抑制仍存较大疑虑,这也是目前国务院紧急调研8月以来楼市回暖的原因所在。
未确定真正回暖
尽管在公众舆论当中,8月的楼市成交量回升已经基本被断定为回暖,然而,在进行调研的两部门看来,一切并不能这样简单判断。
“成交量的快速上涨有很多原因,不能盲目地凭借数据就判定市场需求认为楼价的底部已到。 ”9月15日上午,建设部的一位官员向记者说,“8月通常是房地产企业可售房源入市开始增加的周期,可售房源总量的增加,也会导致成交量较此前有比较大的增长。 ”不过,对于这一判断是否会写入向国务院的相关汇报当中,这位建设部的官员未予答复。
让两部门不能做出回暖定性的,还包括另一数据指标情况。即在8月成交量开始大幅度回升的情况下,主要城市的房价环比涨幅并没有出现快速抬升。以北京为例,在8月二手房和新房成交量上涨6.2%和14.8%的情况下,北京8月房价环比涨幅为11.8%,与上月持平。
“现在北京市建委对每套可售房源的定价一一核准,这也是控制价格的一种手段。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告诉记者,他认为,这也是在成交放量的情况下,房价没有出现大涨的原因之一。言外之意,一旦在下个月中政府放松这种价格管制行为,房价的涨幅能否保持持平,就是一个新的疑问。
信贷工具可能是新政
由于8月指标尚不能最终确定严厉调控之下的楼市已经回暖,故此,两部门对于日后是否实施新的调控政策,对于向国务院的汇报,都出言谨慎。目前,较为一致的口径是,强化落实现有调控政策,在市场出现变化时,通过信贷政策进行技术调整与控制。
万科副总裁毛大庆曾向记者坦言,从开发商和市场的角度而言,目前的调控政策无论是力度还是节奏及针对性,都已经比较到位,剩下的就是落实与执行及坚持的问题,而万科乐见市场向理性的方向调整。
然而,就此断言没有二次调控未免尚早。一位不愿具名的中房协领导向记者表示,“如果9月的数据出来,在成交量快速上涨的情况下,主要城市的房地产价格跟随较快上涨,我也不敢保证,肯定就没有新的调控措施出台。 ”
前述建设部官员则向记者证实,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对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要求,一直是紧密抓好落实,同时做好新政策的研究与储备。
记者掌握的情况表明,如果9月、10月的房地产数据中,房价跟随成交量的上涨而上涨,首先被动用的将是信贷工具,按照“储备中”的调控政策,银监会将会对购房按揭贷款的利率优惠以及商业银行在二套及以上的房贷口径进行从严调整,例如降低现行优惠利率的比例,由商业银行从严审核二套房贷,并由商业银行视自身情况,较大幅度地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率,而目前,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已经为50%。
同时,房地产开发贷款也可能将被要求只能在存量中转化,而不能出现增量。目前,农业银行、民生银行等商业银行,已经开始执行类似的政策。
新华时评
调控关键期决策态度应更鲜明
新华社昨天发表新华时评称,在新一轮楼市调控关键时期,有关决策部门应该态度更鲜明些,立场更坚定些。
文章说,从2006年“国六条”到2008年“国十条”,再到今年出台的“新国十条”,中央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主要目的一直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而不是打击房地产投资,抑制房地产开发。
文章指出,近年来一些城市房价一路飞涨,民众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越来越难实现,房屋越来越偏离其居住的本质属性,成为少数人谋取暴利的工具。
文章认为,要实现百姓“住有所居”的社会目标,必须对房地产市场的非正常现象进行校正,使房屋向其本质属性回归。而校正的关键是,通过重点打击投机行为,将房价调整到合理水平。
文章强调,尽管房地产业占我国GDP有一定比重,但即便有投机性的房产投资在调控之下退出市场,也不至于对整个经济产生重大影响。过于强调房地产调控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正如过分夸大房地产行业对GDP的贡献一样,是在给调控房价泼冷水。
文章指出,在房地产调控的关键时期,有关决策部门应该态度更鲜明些、立场更坚定些,不为杂音所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调控政策措施,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