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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官员切中拆迁恶性事件要害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10年09月20日01:00
  17日晚,江西抚州市委对宜黄县“9·10”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对“9·10”拆迁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抚州市委决定分别对其两人立案调查;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敏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抚州市委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并免去其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抚州市委及时处理宜黄县“9·10”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的做法值得称赞。这也是对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5月28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简称《紧急通知》),“要求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的有效执行,具有警示意义。

  长期以来,许多地方政府因巨大的经济利益,放任开发商在征地拆迁中的违法行为。有的甚至官商勾结,无视居民的合法权益。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既不走合法程序,也不依法给予回迁安置及合理的补偿,而是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威胁、恐吓被拆迁人,轻者断水、断电、断路,重者损坏财物、伤害人身、暴力强迁。

  某些拆迁行为之所以有恃无恐地实施野蛮暴力,除了以此达到压低拆迁补偿标准、获取巨额利润的利益诱惑之外,是因为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对此熟视无睹、支持纵容。群众报案无果,投诉无应。有些地方的公安部门竟然出现了对“拆迁违法案件不管”的潜规则,甚至公然为野蛮拆迁“保驾护航”。由此导致了严重的野蛮拆迁事件时有发生。

  野蛮拆迁是一种严重的故意侵权行为,其残忍和嚣张程度,令人惨不忍睹。受害人抵抗的,轻者被扫地出门,或以妨碍公务、暴力抗法为名兴师问罪;重者被打成伤残,甚至死亡。野蛮拆迁是对社会文明的公然挑衅,是对法律的肆意践踏,社会影响非常恶劣。国办为此专门出台《紧急通知》,不仅表现出中央高层坚决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和力度,更是切中了整治征地拆迁恶性事件的要害。

  宜黄“9·10”拆迁事件发生后,宜黄县政府部门也企图掩盖事实真相,推卸责任,引起了民众与媒体的强烈质疑与指责。好在抚州市委能够及时立案调查,并已开始处理相关责任人,给了公众一个安慰和期待。

  应该指出的是,问责不是简单的撤职和纪律处分,对于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恶性事件,必须对相关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没有法律的手段,就难以真正实现公平与正义。希望政府各相关部门能以此为戒,切实执行国办《紧急通知》精神,迅速查处以往的积案,问责相关责任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抑制野蛮拆迁事件,彰显法制的威严,保障百姓的权益与安宁。(20A5)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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