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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撤公安分局 局长成所长数万民警下基层

来源:东方今报
2010年09月21日09:45

  撤销公安分局的新乡标本

  41岁的崔玉宏从未经历过如此快的职位变动。6个月内,他从新乡市公安局牧野分局政委,转任工业园区分局局长,又转任东街派出所所长。

  如今,新乡市在河南率先让“公安分局局长”成为历史名词。

  从本月到明年6月,河南省将在18个省辖市的城区基本取消公安分局。许多分局局长将被“贬”为派出所所长,数万民警将被“赶”到大街小巷,如何保证这场改革没有阵痛?

  突然宣布转岗民警没说情的时间

  今年2月底,河南省公安厅将郑州、商丘、新乡、济源四市作为警务机制改革试点,此后100多天,新乡市公安局一直按兵不动。其实,100天的沉默是风暴来临前的寂静。

  民警们茶余饭后,都会聊起这场警务机制改革会怎么改,会不会牵涉到自己。41岁的崔玉宏刚从新乡市公安局牧野分局政委,转任工业园区分局局长。他当时认为,自己和这事关系不大。在公安系统,一般不会频繁调动。

  6月18日,新乡市公安局突然召集各公安分局局长、政委等领导干部开会,通报改革措施,并当场宣读对每个人的任命。就这样,崔玉宏在“没想到这次改革能涉及我”的感叹中成为东街派出所所长。

  第二天,新乡市公安警务体制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市区原有的6个公安分局,23个派出所整合为12个派出所。变过去的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三层管理为市公安局、派出所两层管理,以减少指挥层次。

  原市区公安分局的全部警力和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特勤支队精减的警力共计1364名,分配到新组建的12个派出所,推动警力下沉。如此,基层一线民警所占比例增加了近40%,真正做强做大派出所。

  新组建的市区派出所实行“四队一室”建制,内设案件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社区警务大队、交通巡防大队和勤务综合室,把以往20多个警种、部门的工作全部承担起来,交警、巡特警、治安警、刑警实行“四警合一”,一警多能多用,综合执法。

  当天下午,12个新派出所全部挂牌成立。崔玉宏感叹道:“转岗转任当天宣布,当天到岗到位,民警根本没有说情的时间。那100多天的调研也好,研讨也好,压根就不让我们知道。”

  没提拔一个领导 但民警上升空间大了

  动一下就是脱胎换骨,就抽走了1000多名民警的办公桌,直接将他们赶到大街小巷去执勤,如何保持稳定、保证民警的战斗力是个大问题。

  崔玉宏就任后开始忙着“稳住这个摊子”,学习、培训、开会、衔接、调研等应接不暇。面对一警多能的要求,交通警要培训处理突发治安事件的能力,治安警要学会指挥交通……

  “民警从机关到基层刚开始会不适应,但对于普通民警来说在哪里干都是干,而且公安原本是从军队划分出来的,服从命令的自觉性和纪律性都非一般政府机构可比。”崔玉宏说。

  8月17日,河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调研新乡警务改革工作时赞道:新乡警务改革“是一次没有阵痛的改革”。

  崔玉宏说:“为什么这是一场没有阵痛的改革?原来是什么职级,现在还按什么职级对等安置,没有波动,一个人也不提拔是完全正确的。”没有提拔就减少了很多投机动机。他自己是平级转任,原来的派出所所长,治安大队大队长、中队长都成为“四队一室”的临时负责人。

  不过,转岗转任只是第一步,经过一段运行之后,新乡市公安局会着手解决民警的职级待遇问题。

  原来的派出所所长、刑警大队大队长才能解决副科,有的派出所副所长甚至只是一个不算职级的副股级。现在派出所变成了副处级单位,与原来的公安分局平级。因为原来只有6个分局,现在变成了与分局平级的12个派出所,这样一来,科级职位就多了不少。

  崔玉宏说:“市里对民警职级配备给予了很大倾斜,派出所科级干部的比例将从改革前的不足10%上升到40%以上。”

  在东街派出所,2名副所长、4名指导员、4个大队长是正科职位,大队里的指导员、中队长等是副科职位。他扳着指头算过以后说:“我们这里副科、正科职位,有40多个空位置。除了原来的副科、正科外,还有大量职位是空缺的,你说民警能不看到希望吗?看得到希望,民警们就热情高涨。”

  权力大过原来的分局 但纪检独立了

  新乡市委书记吴天君鼓励崔玉宏说:“你要甘心当所长呀,其实带‘长’的都很厉害。”

  其实,改革后的派出所比原来的公安分局权力还要大一些。除了不再管分局原有的拘留所、看守所,其他的都要管,而且原来分局不管的交警、特勤现在都归派出所管。

  “四队一室”包揽全部公安警务,例如案件侦查大队在受理案件时,无论属于刑事、政保、经济、涉毒哪一类,只要达到刑事处理的标准就必须受理。

  最为重要的是,原来公安分局设的法制室、纪检处都收归市局。新设派出所的执法执纪监督室是市公安局特派的机构,里面的警员都属于特派员。“法制室、纪检处过去归我管,现在不归我管了,刚开始是有点不舒服。”崔玉宏说。

  不管民警逮捕、拘留,都要经法制室审核、把关。以前,办理案件的相关材料不太齐全的时候,分局局长为了赶案件的进度,会直接要求法制室审批了,“归我管,他们不敢不听”。但是,现在的法制室只听市公安局的,所长的话该不听就不听。

  以往的纪检机构名义上可以监督分局局长,实际上根本监督不了。现在,他们的编制不在派出所,可以对包括所长、政委在内的全体民警进行监督。

  撤分局留公章 是改革的智慧

  原本,新乡警务机制改革中的“局所合一”,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新设派出所大门口除了挂派出所的牌子,还要挂公安分局的牌子。比如,东街派出所就是红旗公安一分局,还有其他派出所是二分局、三分局。后来,秦玉海去视察时,要求把分局的牌子全部摘除,对外统一叫派出所,不再叫分局。

  一般情况下,老百姓要见分局局长,往往要经过各科室领导和副局长,而想见派出所所长随时都可以往办公室里进。“我这里既有派出所的公章,也有红旗一分局的公章。这是为了解决法律程序问题,也算得上是改革中的智慧。”崔玉宏说。

  法律规定,交通管理处罚权在市、县两级交警部门,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500元以上的罚款都需要县级公安机关来审批,同时向区检察院提请逮捕对应、参与法院诉讼等均需要县级公安机关出面。

  如果更改相关法律法规来顺应改革,显然不现实,新乡改革就进行了变通。

(责任编辑: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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