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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丧夫后住房被婆家卖掉 停尸家门讨房权(图)

来源:城市晚报
2010年09月25日02:40
死者王玉龙的母亲
死者王玉龙的母亲

陈淑英在家门前为丈夫搭起了灵棚
陈淑英在家门前为丈夫搭起了灵棚

死者王玉龙的孩子和妻子
死者王玉龙的孩子和妻子

  丈夫王玉龙因病死亡,住房被婆婆卖了,儿媳说大姑姐让她在丈夫的抢救书上签字,哪知那竟是卖房协议

  孤儿寡母停尸家门讨房权

  记者 陶彬 实习生 李娜/报道 赵禹/摄

  本报讯 9月21日下午,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盛家村十社的王玉龙因病在医院去世了,然而他死后,他的妻子却始终将他的遗体停放在自家门前的路边不火化。而对此,王玉龙的妻子说,丈夫病危时,婆婆偷偷卖掉了她和丈夫的房子,她这样做就是想跟婆家讨个说法,问题不解决就不火化遗体。

  原因<<

  房子被婆家卖掉

  9月21日(农历八月十四),还有一天就是中秋佳节了。当天下午,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盛家村10社的王玉龙因病在医院去世了。王玉龙去世当晚,遗体被运回了家,妻子陈淑英在家门前为丈夫搭起了灵棚。截止到昨日,王玉龙已经去世4天了,但他的遗体始终停放在灵棚里,没火化。因近几日气温较高,所以遗体发出阵阵的臭味,周围的村民都绕路走。

  昨日13时许,王玉龙妻子陈淑英躺在炕上,身体很虚弱。她的妹妹向记者讲述了整件事情。姐姐和姐夫是14年前结婚的。3年前,王玉龙被检查出换上了肝硬化,因家里条件不好,病情一直没得到控制。19日,在家养病的王玉龙突然病情恶化,被送到一汽职工医院,21日13时左右,王玉龙去世了。

  儿媳<<

  大姑子让我在抢救书上签字

  王玉龙去世后,妻子将他的遗体运回家。“到家后,大姑姐和二姑姐告诉我姐让她带着孩子两个月内搬家,说房子卖了。”陈淑英的妹妹说,这个房子户主写的是姐夫的名字,为何被卖了姐姐不知情。

  陈淑英回忆说,“我除了自己的名字什么也不会写,我记得当天大姑姐和二姑姐来医院找我,问我救不救我丈夫,说同意救的话就签字,我当然同意了,我只记得签这一个字,怎么就变成售房协议了呢?”陈淑英对此十分气愤。

  婆婆<<

  儿媳同意卖房把钱留给孙子

  王玉龙的母亲王大娘说,在儿子生病的后期,儿媳对儿子照顾得很不好,而且根本不掏钱给治病。“我儿子后来跟我哭,让我把房子卖了给他治病,我就把房子卖了,一些钱给他治病,现在还剩下的钱在我的户头上,留给我孙子。”至于儿媳坚称对卖房一事不知情,老人说,卖房是儿子和儿媳同意的。

  在采访中,王玉龙的小妹妹也赶来了,她说,当初他们将房子卖了就是希望给哥哥治病,而哥哥去世后他们也没打算把这笔钱留下。“我们现在就希望我哥哥能早日入土为安,但我嫂子就不同意,她希望我们把房子给她,已卖了的房子怎么能要回来呢?我们也答应再给她们娘仨买房子,我这几天找嫂子谈了好几次,却始终没有没有达成共识。”

  记者还了解到,盛家村的村领导也曾找到陈淑英希望能尽快将王玉龙的遗体火化,但是陈淑英坚持不同意。在采访中,了解陈淑英的村民都说,陈淑英为人老实,确实不识字。

  律师解读

  吉林中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姝说,这套房屋如果是王玉龙和陈淑英的婚前财产,在王玉龙死后就变成遗产,作为他的妻子和儿子还能分到一半,作为王玉龙的母亲无权将售房的钱揽为己有。如果该房屋是王玉龙和陈淑英二人的婚后财产,那么王玉龙的母亲更无权私自销售,也就是说这套房屋的买卖属于无效的。在这件事情上,陈淑英自称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在售房协议上签了字,那么她可以尽快到房屋所在地的法院去申请撤销。

(责任编辑: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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