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摆歌 通讯员 谢军)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长远发展的相关难题,全区公安交警系统将出台社会管理创新举措,从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制度三方面提出20条意见。
目前,《全区公安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指导意见》(征集意见稿)已经拟成,近期在征集全区交管系统意见,再次修订后将正式出台。
在《意见稿》中,创新管理理念的内容有创新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服务模式、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等5条意见;创新管理方法的内容有,建立交通管理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和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完善轻微交通违法警告教育方式等6条意见;创新管理制度内容有完善全方位的执法监管体系等9条意见。
其中,《意见稿》中扩大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范围并完善了警告教育方式,将采取协助维护交通秩序、观看事故教育片等多种方法教育违法者。
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有17条,具体包括针对行人、非机动车误入高速公路经批评教育后立即纠正的;乘车人乘坐机动车前排坐椅不系安全带经提示后立即纠正的;机动车驾驶人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但能及时提交,经查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玻璃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物品或粘贴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标志、标牌的;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内未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粘贴在指定位置,经指出后立即纠正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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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扩大机动车销售商提供的服务项目
《全区公安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指导意见》征询意见稿中提出,过去,车主可以委托少数机动车销售商、交易市场等社会组织办理小型汽车注册登记,新举措希望逐步扩大机动车销售商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如车辆变更登记、车辆转移登记、车辆安全检验及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这就意味着,交管部门将在机动车集中销售点、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地设立车管服务站。
此外,各级车管所将查验岗延伸至车辆检测机构,就近为驾驶员办理车辆外检、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开展“流动车管所”,深入偏远乡镇、农牧、团场,为农牧民办理摩托车和驾驶证业务,解决车辆异地检验不便、乡镇摩托车入户难问题。
(二)通过网络进行缴费
建立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网,网站开通之后,驾驶员不用亲自去车管所,就可以通过电脑查询车驾管业务程序、临界告知信息、网上缴费、下载表格、开展驾驶人科目考题练习、答疑解惑等服务项目。
除此以外,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驾驶员在出行之前,就可以通过电脑了解到,途径路段的道路交通流量、道路通行状况、天气交通影响、出行线路选择、停车场等信息服务。
(三)驾驶人轻微交通违法担任协管员
在全区范围内,针对行人、非机动车误入高速公路经批评教育后立即纠正的; 乘车人乘坐机动车前排座椅不系安全带经提示后立即纠正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但能及时提交,经查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风窗玻璃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物品或者粘贴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标志、标牌的; 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内未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粘贴在指定位置经指出后立即纠正的; 机动车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或者保险标志,经指出后立即纠正的; 驾驶人或乘车人向高速公路上抛撒微小非硬质物品对交通安全行车未造成影响的;驾驶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不在加速车道上提高时速,或驶离高速公路不提前驶入减速车道的等17条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此次,交警部门扩大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范围并且完善警告教育方式,采取协助维护交通秩序、观看事故教育片等多种教育方法代替经济处罚。
(四)“调解优先”将成为基本工作原则
要求全区交警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要将“调解优先”的理念贯穿始终。在面对事故双方时,需要进行耐心的调节,尽量避免交警直接进行裁决。在对产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驾驶人以多教育,少进行处罚的柔性方式调节、处理相关事宜。
在交管部门建立交通管理专家人才库,通过这些专家对全体交警进行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制度,推进服务模式标准化和管理职能专业化。
(五)建立全区道路指挥中心
新举措希望通过大力推进新疆道路监控系统建设三年规划的实施,从而建立起全区道路监控指挥中心,按照全面设防、重点管控、精确打击的要求,建立点、线、面综合防控体系。
这样,在全区范围内,一旦有重大的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可以强化实战指挥功能,减少指挥层次,直接通过移动警务通实行点对点调度、实现可视化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