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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团伙敲诈19家饭店 药水抹腿称被烫伤(图)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0年09月27日16:41

  “被烫伤”的家伙 连讹19家饭店

  一专门敲诈中山珠海餐馆的犯罪团伙被中山市法院判刑

  羊城晚报中山讯 记者潘林、通讯员李志金、周祖龙摄影报道:骗子进餐馆吃饭挣钱有了新“绝招”———药水抹腿起泡,诈称被服务员“烫伤”,餐馆老板要小心“烫伤党”。昨天,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一个专门以“被烫伤”为名敲诈餐馆的犯罪团伙,两个月内连讹19家饭店,骗得5万多元人民币。7名罪犯本月9日分别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五年至一年零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敲诈团伙头目、49岁的刘照旺供述,一般由5至6人一组,其中一人扮作“泡手”,一人扮作“打汤手”。每次作案,都是他亲自选定“泡手”并将药水涂在其大腿上。药水起效后,“泡手”大腿皮肤会起泡,呈被烫伤状,但并无伤痛感。然后按照事先分工,到物色好的饭店吃饭,点菜时必点一个汤或者是汤水多的水煮鱼等菜肴。等服务员上汤或上菜时,“打汤手”故意触碰服务员的手,让菜汤泼洒在“泡手”身上,假装被烫伤,在饭店闹事,威胁、恐吓饭店老板并索要3千至5千元不等的赔偿。如果餐馆愿意赔偿,他们就拿钱走人;如果老板不愿意,他们就坚决“闹”到医院去,要求让“泡手”长期住院治疗,迫使店主害怕日后遭报复,担心缴纳巨额住院治疗费用,最终同意私了。在医院,他们通常会要求老板先垫付住院押金,谎称等医院确定伤情后再商讨赔偿金额。实际上,等餐馆老板一离开医院,他们就要求出院,并趁机拿走住院押金。

  法院查明,去年7至8月间,刘照旺带着十多人住在中山三乡镇某宾馆,其中还有一名在校大学生,包吃包住。每天,刘照旺都让其中几人去他预先选定的小饭馆作案。晚上再回到宾馆开会,总结经验教训,统一分发赃款。当天请假没有参与作案的也可分得50元钱。

  庭上,法官与刘照旺的一番对话发人深思:

  问:你们一共骗了多少家?有没有商家提出异议?

  答:具体多少次我记不清了,大概有几十家吧,中山市和珠海市我们都骗过很多家饭馆。骗的时候也有几家饭馆的店主提出要报警,坚决不愿意私了。不管我们怎么恐吓、闹事都没用,店主要报警,我们也没辙,只好撤了。我们没有骗成功的也就是那几家饭馆。

  问:在你看来,为什么你们的行为会屡屡得手?

  答:出现问题时,店主们不敢报警,总想着花钱消灾,私了就算了。

  问:你觉得商家如何才能做到不上当?

  答(想了会):很多店主都害怕闹起来会影响声誉,砸了生意,所以都会跟我们私了。只要店主坚持到法院去讨说法,或者是到公安局找警察处理,我们才一点辙都没有。

  问:现在你是否对你的行为感到后悔?

  答(神情懊悔,两度流泪):好后悔!我最对不起爸妈,他们就我一个儿子,我没有办法回去孝敬他们,出去后我一定改过自新。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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