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贵阳9月27日电 (秦佩华、龚金星)27日,由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法制专业委员会主办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法治保障”研讨会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会议深入探讨如何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保障作用。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表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我国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通过多种手段或者途径加以推进。其中,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严格依法行政、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最为重要的手段。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其中一些具有重大、长远作用的措施,已经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审议修改法律、制定修改行政法规或规章,转化为法律制度。这些法律制度和政策的有效实施,为引领、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一些影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还存在许多体制机制性障碍,制度建设还不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客观需要,有关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有效实施机制还不健全,法治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郜风涛表示,只有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新突破,形成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制度安排,并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才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才能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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