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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解读房产调控新政:缩住房建设周期加快上市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9月28日02:42
  昨日,国土部土地利用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进行了解读。该负责人表示,设定规定时限加快各项审批的速度,有利于尽快形成住房的有效供应。

  住房项目上市时间缩短

  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有效住房供应不足,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比例低,一直被业内认为是导致房价上涨的原因之一。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曾表示,与巨大的住房需求相比,一些城市商品房可售面积并不多。

  上述负责人强调,通知要求市、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主管部门,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设定规定时限,加快各项审批的速度,缩短了住房项目供地、建设和上市的时间,有利于尽快形成住房的有效供应。

  通知中要求,上述类型住房,规划主管部门要在受理后10天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受理后10天内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新规从源头防治闲置土地

  注重操作性,更加细化、严厉则是此次通知的特点之一。上述负责人说,按照通知的要求执行,土地在出让前就明确了相关基本条件,宗地供地条件、规划条件、建设条件统一在一个住房用地出让方案中,减少了出让后的不确定性,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加快住房上市。

  对于广受关注的“企业闲地一年禁止拿地”等规定,该负责人解释说,当前房地产用地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有4类,禁止拿地的规定,既是贯彻“国发10号文”有关规定,也是加强供前监管,对发现闲置、囤地炒地、违法用地的企业,严格限制或禁止其取得新的土地,从源头上防治闲置土地和违法违规用地。(记者吴鹏)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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