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肖世艳)记者9月27日从自治区环保厅获悉,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公布2009年度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燃煤电厂核查及处理结果,共8家燃煤电厂因不正常运行脱硫装置、超标排放二氧化硫被公开曝光。广西有3家企业榜上有名。
据了解,这8家公司分别是:山西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来宾电厂、广西来宾法资发电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嘉陵电力有限公司、四川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和湖南益阳发电有限公司。2009年,这8家煤电厂每家二氧化硫排放量大约3900吨至7万多吨。两部门责成上述8家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烟气脱硫设施整改方案,报送环境保护部备案;2010年年底前,必须完成整改任务。
两部门要求,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山西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来宾电厂、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嘉陵电力有限公司、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湖南益阳发电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和上述公布的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扣减停运时间上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按规定处以相应罚款。
作者:肖世艳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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