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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言转型期如何化解社会纠纷:完善司法体制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9月29日01:26
  中新社无锡9月28日电 (记者 张希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薛刚凌28日在第五届中国·无锡“法治建设”论坛上建言,预防、减少社会纠纷的源头应从多方面入手。

  她认为,化解社会纠纷,应加快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加速公共行政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强化法律制度建设和科学决策、加强道德体系建设、加强法治宣传,培育社会理念精神。

  薛刚凌分析,产生社会纠纷的原因非常复杂。可以归为几个方面,一是社会经济改革还不彻底,转型不是很到位,比如国企和民营企业,一定程度是不太公平的竞争,因此产生很多问题,导致民众对高管拿高工资等有意见。此外,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上,也引发矛盾。

  她认为,和谐的社会应该是二个系统,一个是竞争系统,另一个是保障系统。对不能参与竞争的要有保障,而在竞争系统中被淘汰的也要进入保障系统,所以保障系统中国这些年不是很重视,失业、医疗、养老、残疾等方面都不是非常到位。

  她认为,和谐社会应该是感染性的,富人和穷人是少数,中产阶级占大多数,这样的风险也是最小的,但中国目前是少数人有钱,多数人穷。再一个是国家的调控能力。第三是从公共行政来看,比较滞后。

  薛刚凌建议,化解纠纷需要完善解决机制,比如完善司法体制,完善信访制度,建立纠纷裁判所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纠纷。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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