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9月28日电记者邓新建通讯员林劲标行政诉讼法实施20年来,广东省各级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54029件,其中近四分之一的案件协调和解。这是记者今天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的。
据广东高院透露,当前行政应诉案件呈现4大特点:政府应诉不断增多。广东全省从1990年的不到700宗到2009年超过5200多宗,增长了7倍多,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行政诉讼公信力不断增强;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判决、驳回起诉以及行政相对人撤诉的行政案件也从1990年的62%上升为2009年的80%以上;和谐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全省5万多宗行政争议通过行政诉讼渠道妥善化解,大规模上访、群体性事件呈现持续下降的态势;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的行政案件占了全省大头。
本报讯 记者陈东升马岳君实习生郁燕莉记者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纪念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法院20年来已审结55223件一审行政案件,近四成经调解和解撤诉,九成半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从一审案件受案年份看,行政案件总量逐年攀升,年均增幅达到40%。从一审行政案件类型看,行政诉讼领域被不断拓宽,基本上覆盖了所有行政领域。城建、公安、土地类案件总量占到全省行政案件的54%。城建案件居首位,其中拆迁、规划和房产登记行政案件所占行政案件的比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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