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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教育用地上盖起180套商品房 已售出20余套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9月29日09:00
  中广网宿州9月29日消息(记者蔡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安徽省宿州市北方中学的北侧,一个名为“北方学府苑”的小区已临近竣工。当地汴河街道的城建监察人员介绍,小区已经卖出了20多套房子。

  与其他商品房小区一样,“学府苑”有着完备的售楼处和醒目的广告牌;不同之处则是,“学府苑”建在北方中学的教育用地上,而在这块土地的规划图上,却找不到小区的踪影。学校中凭空立起一排商品房,教育用地一夜之间和市场接了轨。谁在占教育资源的便宜?接住这块馅饼的新业主,又能否吃得安心?

  在安徽宿州市,记者找到了“北方中学”。在学校的北边有几栋正在建设的楼房,名叫“学府苑”,目前对外销售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记者:对外卖吗?

  村民:嗯。

  记者:不是学校的老师也卖吗?

  村民:哪儿人都卖。

  记者在北方中学了解到,这批在建的住宅共计180套,已经超过目前教职工人数。按国家有关规定,学校用地为国家划拨用地,不得从事商业开发。记者在北方中学的土地使用权证件上看到,北方中学土地属于教育用地,即划拨土地,4栋成套住宅正是使用这块土地。

  对此,北方教育集团董事长赵成立却解释说,这块土地是已经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商业用地。“我们这个学府苑,在学校旁,不是学校划拨土地。”赵成立说,他们集团正在盖的成套住房分两块,一块是靠近马路边的学府苑,可以对外销售,而在校内所建的4栋楼房是用的是学校的教育用地,这些房子卖给本校职工的。

  但是在宿州市国土资源局,记者看见在该片土地的档案上明确写着“该项用地为教育用地,不得出租、抵押、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中明确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尽管曾有售房人员承诺“交3000块钱就能办下房产证”,这个难以掩盖的土地使用权问题,还是让更多的购房者疑虑重重。而实际上,阻碍他们拿到房本的,不仅有小区占地“教育用地”的身份,还有北方中学篡改规划设计方案的第二宗罪。

  在宿州市城市建设局埇桥区分局,北方中学原先规划建设三栋五层教职工宿舍楼,选址在北方中学大门的右方,而这些四栋六层建筑,却占用了规划中的篮球场、羽毛球场的位置。宿州市墉桥区建设委员会规划股股长张伟说:“(这)不但超出用地范围,另外在规划布局上就是说也不符合原来的规划。”

  在没有重新报批建设规划的情况下,北方中学随意篡改了规划设计方案,在校园里建起了职工宿舍楼,还公开对外销售,改变了原本学校教学用地的性质。宿州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支队长刘禹说:“他向社会销售有宣传单,另外我们也查到几户,不属于他校内的职工用房。目前按照法律规定,是交换土地。

  教育用地上盖起商品房,象牙塔变身商业场,学校领导商业头脑步步前进,属于学校和学生的空间则一点点被侵占。目前,宿州市城市建设局埇桥区分局已经叫停“北方学府苑”的建设,中国之声也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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